2022-6-28 18:09 /
序言:能读。很少能读到这种没有废话,文法还特别流畅的序言。
主要提及两件事,一个是《罗兰之歌》现存的各版本与公认的相对有权威性的版本,一个是《罗兰之歌》的诞生背景。
译者重点提到阅读《罗兰之歌》时要留意作者的局限性,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小心私货”。

注释提到一个历史名词:撒拉逊。指出这个名词是中世纪时期,欧洲人对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徒的称呼。

龙塞沃战役发生在公元778年,查理在公元800年受教皇利奥三世加冕成为皇帝,后世称为查理曼。
这个“曼”(magnes)在拉丁语原义中为“伟大”之意。
所以说,《罗兰之歌》中出现的“查理”、“查理曼”与“查理国王”等都是指他一人。

卷一2行,提到查理国王在西班牙驻扎整七年。
注释里解释道,事实上,查理曼在西班牙仅驻扎了几个月的时间,这是叙事诗的夸张手法。“七”在古代西方人的文化中有“长久”、“完成”的意思。

卷四2行,西班牙的勃朗刚特兰说“我高举右手,以胸前漂浮的长须起誓……
我原以为国外一部分神职人员讲的“我以麻麻刚烤好的苹果馅饼起誓”是在糊弄人,逗你玩,现在看来,可能他们真就是这样的传统,什么东西都可以当作发誓对象……

卷四13行,查理曼所率领的法兰克军队是进攻方,马西勒所率领的西班牙部队是防守方,文中表现的是这个意思。

卷六10行,要人质也可以遵命照办。
What?作者确定他想塑造的是一位播撒万丈光芒的救世神教吗?

卷八、卷十,我逐渐明白译者的意思了,写得确实脑残。
我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往下阅读了。

卷十二,虽然作品名为“罗兰之歌”,可到目前为止,罗兰伯爵还是路人甲。

卷十四,查理曼准备接受马西勒国王的投降,罗兰抢先站起来发言,彰显自己阿卡林的地位。
他表示,老马肯定是诈降,先前咱们已经和老马互派一次使者试着谈判过了,两军交战按理说不斩来使,谁知他不讲信用,咔嚓两声就把咱们派出去的俩使者给塞了盒饭,这能忍?哪怕是为了两位不幸的使者,也得把他的领地打烂。
哦,原来之前卷六人质的缘由在这里。

卷十五3行,提到罗兰是查理曼的外甥。
另外提到一个古时候的习俗:封建时代,藩臣向国王表示服从的姿势,即拢着双手放入国王的双手里。

法国出身的加钠隆表示,别听罗兰胡说,老马投降是利民利君的好事,能避免很多无谓的牺牲。
奈姆公爵表示,建议您老采纳加钠隆的见解,胜负已分,现在的老马无力组织任何反抗,再打下去有损公道,既然他已经表示投降,咱们就干脆接受吧。

卷十七4行,查理曼同意接受投降,询问派谁见老马时,奈姆毛遂自荐,国王让他歇着(也以自己的胡子发誓),表示不能让贤臣远离自己的视野。
这里有个设定,奈姆想要一副手套和权杖去做外交大使,注释表示在封建时代,手套和权杖都有象征意义,是外交官的标志与信物。其中,手套可以表示承诺、赠予和敬礼。

接着罗兰毛遂自荐,旁边一位叫奥里维的伯爵说你也给我歇着,你脾气暴躁,根本就是去打架的。
国王让他们俩都闭嘴,并表示众人不准提议让十二太保(即十二勇士,后世演绎的十二圣骑士、帕拉丁或圣战士)出马。
前面的人都是十二太保?

然后“兰斯的杜平”也毛遂自荐,表示法兰克人打了七年仗,已经很累了,让他去会会老马。
国王很生气地叫他闭嘴……
但丝毫没提到为啥不让上述人等去接受投降。

卷二十4行,查理曼问罗兰该派谁去,罗兰建议让他的继父加钠隆去接受投降。
加纳隆的态度突然暴躁起来,表示罗兰是想谋取他的位子才推荐他,此行一定非常危险,如果他平安归来,绝对不让罗兰有好果子吃。
但加纳隆还是接下了这个担子。
很奇怪,按照前面的描述,加钠隆属于招降派,既然主张接受投降,肯定是认准了老马不会有所反抗,照理说应该很乐意接下差事,不费吹灰之力立下一功。只有判断老马是诈降的人,才有可能说出“此行一定非常危险”的话,这等口是心非之举让人高度怀疑加钠隆的真实态度,比起传统意义上重视荣誉的骑士,倒是符合一个假仁假义之徒的表现。
而且既然认定此行危险,为什么不带几个护卫一同前往?死要骑士面子的话就暗中保护呀,干嘛一脸不情愿还要装着大义凛然的样子去做自认为是送死的事?这里面的行为逻辑有很大的问题。
结合前文的描述,不晓得诗人这么编的理由为何,为了衬托罗兰吗?按照这篇诗歌的主旋律,不应该是贬低阿拉伯人称颂罗兰吗,怎么开始贬低同为“良善之辈”的十字教积极分子了?奇怪。
这本诗歌在阿拉伯的销量一定很差。

卷二十八注释,《罗兰之歌》虚构了许多不存在的地名,很多历史上的著名事件也是张冠李戴,比如把他人的功劳安在同一个人的头上,用以表现此人无比优秀。

这么说来,《三国志通俗演义》里也把汜水关和虎牢关当成两个关口,把孙仁与孙尚香混为一谈,更把《魏略》里孙权驾船受箭一事安在了亮仔身上,你喜欢亮仔我能理解,但不能扯的没谱呀。

卷三十一1行,加纳隆在勃朗刚特兰的面前细数罗兰的种种“恶行”,然后二人密谋找机会害死罗兰。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是你自己接下担子要去招降的,还要和敌人密谋如何取自己人的性命,怎么转眼的工夫就成反贼了。

卷三十三3行,旁白说加纳隆是个外交老手,而从下文的描述中看出,就是单纯的威逼与恐吓,不听话就让你活得生不如死。

卷三十六,这要求太狠了,根本就是往死里整呀,哪怕是已经愿意投降的人,听到这谈判要求也会当场开战的。
难怪前面加纳隆说此行凶险,不把对手当人看,当然凶险呀!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这里有个文化设定,给有身份的人骑驽马,是一种侮辱。

卷三十八3行,提到勃朗刚特兰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

卷三十九4行,勃朗刚特兰私下跟老马讲到加纳隆是自己人,老马很高兴,给加纳隆几张价值五百多斤黄金的貂皮……
且不谈这里面的“斤”和现代市场定义的“斤”差多少分量,这是什么动物的皮呀,才几张的数量就能用黄金来衡量价值了?无论这个“斤”究竟有多重,值“五百多”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
诗人的数学恐怕不好。

卷四十5行,老马认为查理曼有两百多岁了。
诗人的数学的确不好。

老马和他的亲信们说,查理曼戎马一生,战无不克所向睥睨,打了这么久的仗,是时候停手了吧?
(暗示要怎样做才能让查理曼从西班牙退兵)
加纳隆说,查理曼是个英明的王者,但他身边有个叫罗兰的外甥,在领兵打仗方面十分优秀,还有罗兰的战友奥里维也是,只有做掉他们俩,查理曼方能善罢甘休。
(后爸典范)

卷四十六,老马要求加纳隆发誓,一定会去对付罗兰,后者“以装饰劈石剑的圣物起誓”
如果这时候再对这件圣物的来历着墨几笔,简明扼要讲述清楚,也许还能让读者对“圣物”的背景感到几分认同,值得起誓。
否则和前面的胡子与麻麻馅饼一样,都是糊弄人的玩意。

卷四十七,老马叫人拿来一本撒拉逊的规则书,接着“西班牙的撒拉逊人对着起誓”。
这比之前的胡子和“圣物”靠谱多了。

卷四十九的注解里写道“原注:罗兰也是侯爵,布列塔尼边区的总督”

卷五十三3行,罗兰伯爵攻下加尔纳城后将其夷为平地,这是有多大仇?

卷五十五2行,查理曼攻城略地,使西班牙满目疮痍。
正常来说,只有形容反派角色的行为影响时才会用到“满目疮痍”这个贬义词,不过结合前文来看,诗人丝毫不在意主角队的行为是否过火,译者使用的这个词汇恐怕也是完全符合原文语义的……

卷五十五14行,诗人以上帝的名义感叹查理曼的部队接下来的遭遇:西班牙国王设下的40万伏兵。主角队真是惨啊!
欸……我支持阿拉伯人写一本《罗兰之歌if》,讲讲40万伏兵赶走查理曼的平行宇宙线。

卷六十,查理曼大军要打道回府了,后爸加纳隆推举罗兰殿后,罗兰先是以为他在说笑,确认自己负责殿后时又雷霆大怒,却又不说明缘由……
我大概明白为啥很多作品提及迪兰达尔,却丝毫不提罗兰的原因了= =|||

卷六十四,开始列举各路英雄做流水账,比起伊利亚特里的流水账好太多了。

引用我在伊利亚特里的笔记:

读到第五卷算是明白《伊利亚特》水字数的方法了:每提到一个角色,哪怕是一上来就下场的盒饭人,都要先捋一遍他的背景信息,有时是第三人称描述,有时是剧中人自己讲。
包括(但不限于):
这个人的名字、身份与职业,外貌特征,为人怎样,喜好厌恶,擅长什么,有什么头衔或功绩,有什么神明加护,去过哪里,和谁有仇,参战目的是啥,参战时各时段的心情怎样;
战友或挚友、家庭主要成员、祖上知名人物的名字、身份与职业,老家都住哪,老家的土特产都有啥,家业家产都有什么;
本次战斗带了多少兵马载具,手握什么武器,这些兵马载具与武器都有什么来头,武器或载具的打造者与材料有什么来头;
如果打造者来头不小,还会按照上述列表再来一遍流水账式的叙述。
搁这儿报菜名呢?
(颇有一种看《JOJO的奇妙冒险》的感觉,大家都开了替身「世界」,先砸瓦鲁多把该说的想说的都说完,等字数凑的差不多之后再扣key哟头马累,然后刚把拳头挥出去,又开始砸瓦鲁多水字数)
尤其是格劳科斯(希波洛科斯的儿子)与老狄在第六卷交战前砸瓦鲁多水出来的字数,单就前者水出来的就有67行诗,而且是不间断的67行,足够5、6个盒饭人自报家门了,更神奇的是二人居然在砸瓦鲁多的过程中握手言和了。
(事实上每个文字工作者水字数时都会这样做,以前看戏有旁白、司仪或主持人负责讲背景设定,可书本不会说话,只能让笔下人物自己去讲,但你不能大事小事都写上一大堆有的没的啰嗦个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