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3-9-23 21:52
uks (往事如烟 随风飘远)
原作这个概念除了改编作品的原作者外,日本漫画界中也指原创漫画的编剧(负责编写故事和画分镜)。

现在小说改编漫画越来越多,中间多了一个名为脚本的职务。
在我个人理解中,脚本是一个仅存在于文改漫产业中的打工人环节,所以我倾向于只在改编作中以“原作-脚本-作画”的方式录入条目,而原创作品中负责故事和分镜的那个人写为“作者”,就变成了“作者-作画”,一个人负责编绘的话只写“作者”。我这么写还有一个原因,班固米的条目搜索结果和目录中只显示“作画”一职,不点进条目就看不到原作或脚本的名字(bgm38) 不知道班固米的网站为啥是这样显示的,编剧和画师的地位应该相当才对。

(为了网站的功能调整维基编辑方法,听起来好像有点本末倒置的感觉(bgm38),但已经习惯了将就

这几年就这么埋头建了很多条目,最近发现其他维基人倾向于把原创作品的编剧也写成“脚本”,也有一人编绘中同一人填入“脚本-作画”两栏中。

想听听各位维基人的想法。
#2 - 2023-9-23 22:48
(我是2022)
#3 - 2023-9-23 22:52
太晚了先Mark
顺便提问把"콘티"写成脚本关联,合适不合适?
#3-1 - 2023-9-24 17:31
uks
我觉得没问题,韩漫的文改漫脚本基本都是负责画分镜的
#3-2 - 2023-9-24 20:21
uks 说: 我觉得没问题,韩漫的文改漫脚本基本都是负责画分镜的
我也觉得没问题。
但感觉日文"シナリオ"和"ネーム"不是一个概念,可能其他人会有意见(bgm38)
#4 - 2023-9-23 23:29
(总有一天,我要撕碎这虚假的星空!)
老虚在魔圆中就是担任脚本(其实就是他写的剧本)
#4-1 - 2023-9-23 23:31
uks
这个话题的讨论范围限定在漫画条目
#5 - 2023-9-23 23:30
(今天又是替博士背锅的一天……)
而原创作品中负责故事和分镜的那个人写为“作者”,就变成了“作者-作画”
脚本和作画是作者的子集,把作画踢出去单立脚本为作者,不合适
#5-1 - 2023-9-23 23:51
751984871
+1。漫画脚本和漫画作画都是漫画的作者。
(动画圈讨论也经常能见到只把编剧当作者、导演不算作者的智熄言论。)
#5-2 - 2023-9-24 09:45
unlink
你说的日本漫画界这种情况,一般是把两个人合并责任方式署名,也就是都表记为作者(缺省责任方式表记,从阙

引述的主楼里的情况可能国漫里会多些?有一些很多国漫周更作有多人(两人以上)协作的情形并且每个人都会署名,所以会有把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表记为作者(一些网文改编的作品扉页里是这样表记)的情况?比如表记为「改编」「漫画」「编」的,那么循「编绘」表记著录为「作者」数据段例,遵循依照作品版权页表记方式而尽量不再拆分责任方式的著录原则,著录为作者似无不当?总之就是遵循版权页的表记方式。
#5-3 - 2023-9-24 10:55
brad
冷泉 说: 你说的日本漫画界这种情况,一般是把两个人合并责任方式署名,也就是都表记为作者(缺省责任方式表记)

引述的主楼里的情况可能国漫里会多些?有一些很多国漫周更作有多人(两人以上)协作的情形并且每个人都会署...
没看懂
比如表记为「改编」「漫画」「编」的,那么循「编绘」表记著录为「作者」数据段例,遵循依照作品版权页表记方式而尽量不再拆分责任方式的著录原则,著录为作者似无不当?
这段话中最后一句 “著录为作者似无不当” 主语不明确,是指谁被著录为作者?是指表记为「改编」「漫画」「编」的(人)吗?
#5-4 - 2023-9-24 11:44
unlink
brad 说: 没看懂比如表记为「改编」「漫画」「编」的,那么循「编绘」表记著录为「作者」数据段例,遵循依照作品版权页表记方式而尽量不再拆分责任方式的著录原则,著录为作者似无不当?这段话中最后一句 “著录为作者似无不...
把「那么」删去吧。

参看#7的两种方针。我的意思是对于「作者」字段或许可以尽量遵循版权页的责任方式合并表记实践去著录,比如,「改编」例:https://manga.bilibili.com/detail/mc33402
单字责任方式「编」(近年很少出现):
https://www.dongmanmanhua.cn/episodeList?titleNo=1290
「漫画」例子想不起来了,印象里有这么表记的。
#5-5 - 2023-9-24 12:58
brad
冷泉 说: 把「那么」删去吧。

参看#7的两种方针。我的意思是对于「作者」字段或许可以尽量遵循版权页的责任方式合并表记实践去著录,比如,「改编」例:https://manga.bilibili.com/deta...
网漫的版权页在哪儿?
这儿吗?(图1)

这里光列出名字,也没写职责,意思是胡椒多士和白骁都是作者?为什么你在wiki里只把白骁写为作者,把胡椒多士写为作画?
还是这儿?(图2)

免费的前几话在此处没有胡椒多士的名字,他是连载后期才加入进来的吗?他加入之前,图1是什么样子的呢,只有白骁的名字吗?这么变来变去,图1中还只列名字不写职责,以图1作为信息来源,靠谱吗,哔哩哔哩不会是根据热度随时调整图1信息的吧
#5-6 - 2023-9-24 14:31
unlink
brad 说: 网漫的版权页在哪儿?
这儿吗?(图1)

这里光列出名字,也没写职责,意思是胡椒多士和白骁都是作者?为什么你在wiki里只把白骁写为作者,把胡椒多士写为作画?
还是这儿?(图2)

免费的前几话在此处...
作为维基人,为存文献计,一般推荐通过网漫扉页去写infobox著录条目;在bangumi上会有不太了解中国大陆地区平台生态的读者,一般就直接复制图2的文本去建条目,也就是直接把这些名字塞在作者字段里。实际上,碧漫的商务对接人一般不在非自家出资网漫的文本元数据栏目标注责任者责任方式——即使标注了也不全,所以建中国大陆地区的网漫条目,推荐用如图2的扉页数据录入并著录。我在引此例时提及的「改编」责任方式表记就在图2扉页里面:
我的意思是对于「作者」字段或许可以尽量遵循版权页(扉页)的责任方式合并表记实践去著录,比如,「改编
#5-7 - 2023-9-24 14:34
unlink
brad 说: 网漫的版权页在哪儿?
这儿吗?(图1)

这里光列出名字,也没写职责,意思是胡椒多士和白骁都是作者?为什么你在wiki里只把白骁写为作者,把胡椒多士写为作画?
还是这儿?(图2)

免费的前几话在此处...
免费的前几话在此处没有胡椒多士的名字,他是连载后期才加入进来的吗?
胡椒老师是后半部分的主笔担当。
他加入之前,图1是什么样子的呢,只有白骁的名字吗?
这部是完结后才上架碧漫的。
以图1作为信息来源,靠谱吗,哔哩哔哩不会是根据热度随时调整图1信息的吧
参见我上条回复。
#5-8 - 2023-9-24 15:55
brad
冷泉 说: 免费的前几话在此处没有胡椒多士的名字,他是连载后期才加入进来的吗?胡椒老师是后半部分的主笔担当。他加入之前,图1是什么样子的呢,只有白骁的名字吗?这部是完结后才上架碧漫的。以图1作为信息来源,靠谱吗,...
既然以图2为准,为何在《星海荣耀》wiki里,你将白骁设为作者而不是改编?
这是否是你的个人判断——白骁是《星海荣耀》中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

再者,
所以会有把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表记为作者(一些网文改编的作品扉页里是这样表记)的情况
即使一些作品中这样表记,也无法推理出《星海荣耀》这个作品应当这样表记。

最后,
遵循依照作品版权页表记方式而尽量不再拆分责任方式的著录原则
我完全不了解这个原则,找不到详细内容。
按照字面意思,「依照作品版权页表记方式」那就是说,应当将白骁记为改编而不是作者字段,既然版权页中没有作者这一父集字段,有的都是改编和主笔这些子集字段,就不存在「尽量不再拆分责任方式」这一说法。对此我深感困惑,不能理解。这个原则在哪里能找到
#5-9 - 2023-9-24 16:04
unlink
brad 说: 既然以图2为准,为何在《星海荣耀》wiki里,你将白骁设为作者而不是改编?
这是否是你的个人判断——白骁是《星海荣耀》中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

再者,所以会有把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表记为作者(一些网文改...
并不是bangumi的条目收录规则。
即使一些作品中这样表记,也无法推理出《星海荣耀》这个作品应当这样表记。
是依据社媒信息进行补充的。

动画领域,尤其是PV等短篇动画条目,存在需要根据社媒信息补充官方表记之外的信息。如果不允许维基人根据社媒信息进行情报补充,那末所有官方未通过任何方式表记的信息都应当删去——包括《A1行动预备组》的编绘担当——以及里界声优马甲本名。
#5-10 - 2023-9-24 16:08
unlink
brad 说: 既然以图2为准,为何在《星海荣耀》wiki里,你将白骁设为作者而不是改编?
这是否是你的个人判断——白骁是《星海荣耀》中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

再者,所以会有把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表记为作者(一些网文改...
实践上不做拆分,指的是不再把扉页表记进行后续再拆分成「分镜」和「脚本」。

按扉页原样著录为「改编」、「编」、「漫画」,确实符合你的逻辑,我作为维基人建条目时只能尽量对齐语义。
#5-11 - 2023-9-24 16:12
unlink
brad 说: 既然以图2为准,为何在《星海荣耀》wiki里,你将白骁设为作者而不是改编?
这是否是你的个人判断——白骁是《星海荣耀》中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

再者,所以会有把起核心作用的那个人表记为作者(一些网文改...
请参看#7 实践当中,对于是依原样著录还是根据惯例做normalize,一般只能根据语境(日漫、韩漫、国漫个人、国漫团队)权衡操作。
#5-12 - 2023-9-24 16:25
brad
冷泉 说: 实践上不做拆分,指的是不再把扉页表记进行后续再拆分成「分镜」和「脚本」。

按扉页原样著录为「改编」、「编」、「漫画」,确实符合你的逻辑,我作为维基人建条目时只能尽量对齐语义。
问题就出在这里,将扉页信息转化为wiki字段时,「改编:白骁」→「作者:白骁」,不仅没有对齐语义,还缩小「作者」的语义了,原本「改编:白骁。主笔(作画):胡椒多士」分行排列,大家都是作者这一父集的一部分,现在「作者:白骁。主笔(作画):胡椒多士」分行排列,使得作者和主笔(作画)处于同一等级,这不混乱吗
#5-13 - 2023-9-24 16:35
unlink
brad 说: 问题就出在这里,将扉页信息转化为wiki字段时,「改编:白骁」→「作者:白骁」,不仅没有对齐语义,还缩小「作者」的语义了,原本「改编:白骁。主笔(作画):胡椒多士」分行排列,大家都是作者这一父集的一部...
我不认为作者应当作为「父集」去理解,父集与起主导作用并不是同一概念。
#5-14 - 2023-9-24 16:41
unlink
brad 说: 问题就出在这里,将扉页信息转化为wiki字段时,「改编:白骁」→「作者:白骁」,不仅没有对齐语义,还缩小「作者」的语义了,原本「改编:白骁。主笔(作画):胡椒多士」分行排列,大家都是作者这一父集的一部...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你说的著录为「改编」确实是最理想情况——或者更加精准拆分为「脚本」「分镜」两种职能去写(——甚至再拆一个「监制」职能出来,此类可能损失信息准确性的拆分操作建议至少先进行社媒方面的确证)。但大陆商业网漫责任方式著录千奇百怪(很多都很……迷),作为大陆网漫方面维基人个人认为还是能写成规范化的字段名尽量写规范化,即使有语义损失。
#5-15 - 2023-9-24 18:14
uks
我没有把作画踢出去,原创网漫的编剧和作画(在非同一人的情况下)是同时写进条目的。你搜索时会看见显示结果中这两人是并列关系。
#5-16 - 2023-9-24 18:17
uks
另外此举是为了区分原创与改编,我认为原创的编剧和小说改编漫画的编剧都叫脚本不合适。详细理由在#8-3的(3)(4)
#5-17 - 2023-9-24 18:45
Adam
uks 说: 另外此举是为了区分原创与改编,我认为原创的编剧和小说改编漫画的编剧都叫脚本不合适。详细理由在#8-3的(3)(4)
原作一栏就是为了区分原创与改编,原创的编剧和小说改编漫画的编剧都叫编剧,即脚本,行业怎么叫就怎么分,与性质无关。至于是著者还是脚本,看他怎么标。没表的话,作者比较统称,一般参与的人都能叫作者,适用独揽多项的。而分工明确的、只负责脚本、作画之类的,归属相应职位
#6 - 2023-9-24 00:02
(萌新二次元)
显示问题好像是因为没有写进条目信息里
原作、作者、脚本、作画这些信息一般书上会写,以书为准,或者销售平台,最好不要主观臆想
#6-1 - 2023-9-24 18:09
uks
希望你让别人不要主观臆想之前先看一下班固米维基实际情况。
你可以随便搜索一部详细填写了条目信息还带有原作的漫画看一下具体情况。比如《棋魂》,搜索“棋魂”显示的只有“1999-04-30 / 小畑健 / 集英社”,没有原作ほったゆみ。
原作、作者、脚本、作画是一套基于日本传统漫画的表记方式,不适用于中国和韩国的网络漫画(webtoon),所以才会有这个讨论。
#6-2 - 2023-9-24 18:42
Adam
uks 说: 希望你让别人不要主观臆想之前先看一下班固米维基实际情况。
你可以随便搜索一部详细填写了条目信息还带有原作的漫画看一下具体情况。比如《棋魂》,搜索“棋魂”显示的只有“1999-04-30 / 小畑健 /...
那么显示问题就不是bug了。国漫和韩漫的话不太了解,感觉主要职位也差不多是这几个
#7 - 2023-9-24 09:55
实际上日本文创行业的很多作品的责任方式表记方式都挺……怪且有歧义,比如「制作」「製作」(有正着用的,有反着用的)

如果条目创建人循的是wikipedia思路,那么就应该按照版权页:作品版权页怎样表记责任方式,infobox就怎样写——比如日本原创漫画行业习惯使用原作表记,中国大陆商业网漫习惯使用编剧/脚本表记。

如果是循的网站数据库批量处理精准语义的思路(比如bgm条目目录的字段显示局限 等),那么就对数据段进行规范化,精准每个字段的语义,即「原作」遵循动画界例子只用于改编作原作者,「脚本」用来表记漫画编剧作者。
#7-1 - 2023-9-24 12:13
unlink
个人的实践是,在遵循出版物版权页/网漫扉页责任者责任方式表记实践(包括责任方式的合并表记特例)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标准化每个字段的语义。
#8 - 2023-9-24 13:12
个人浅见认为"作者"在漫画词条过于暧昧,似乎仅在小说词条使用为当。
光是枚举楼上提到的说法就有:(1)文字作者;(2)图画作者;(3)起到核心作用的人;(4)原创作品中负责故事和分镜的人。

列出各种常见的情况可以发现更多问题:

(1)在改编+三人组合表记为"原作A、作者B、作画C",从作品条目看固然可以大致推测"作者"的意义,但是从人物条目看则无从分辨是否包含"作画"。如果在单人创作的场合也使用"作者",更会发生一词多义的问题。至于楼主说的"脚本"专用于文改漫打工人一节,我认为难以成立。因为就算对白、剧本都是从现有作品直接复制贴上,单论故事版创作也足以担当"作者"地位了。

小结:表记为"原作A、脚本B、作画C"较为妥当。

(2)在改编+二人组合表记为"原作A、作者B",固然可推测是由B担当作画,但无法分辨原作A是否参与改编。

小结:表记为"原作A、脚本B、作画B"或"原作A、脚本A、作画B"较为妥当。

(3)在原创+二人组合表记为"作者A、作画B",从作品条目看固然可以大致推测"作者"的意义,但是从人物条目看则无从分辨是否包含"作画"。并且同样也会发生一词多义的问题。

小结:表记为"脚本A、作画B"较为妥当。

(4)在原创+单人组合表记为"作者A",优点是较为省事,歧义可能性也不大,但有一个小问题在于这样的表记方式宣告了"文+图=作者",那么在前述第(2)情形按照同一逻辑也应将"原作A、脚本B、作画B"表记为"原作A、作者B",如此一来逻辑不能自洽,要当成例外来处理。

小结:表记为"脚本A、作画A"较为妥当。
#8-1 - 2023-9-24 15:25
unlink
无法分辨原作A是否参与改编。
日本漫画界的「原作」表记,从创作流程角度来说就存在二义性(核心争议点是——是否深度参与漫画创作),一如动画领域的「製作」。

不太清楚naver的表记惯例如何,仅就大陆地区的网漫案例补充一些实例供他人参考。

(1)的情形,可以补充的是,大陆地区网漫适用「作者」字段合并的情形(参 #5)一般必须包括分镜职能,应当区别于当下网文改题材盛行导致脚本作者有相当一部分网文行业转来的人只负责大纲-脚本阶段职能的情形。

(2)的情形,日漫领域的版权页/书扉表记一般不会写这么细。不过抛开日漫表记惯例的二义性不谈。在中国大陆商业网漫领域,漫画作品责任方式表记为「原作」且深度参与作品制作的据我所知只有碧漫的自有版权文改漫的部分案例,有的会在扉页特地分别标出「原作」和「编剧」——即使两者都指向同一人;有的只会标「原作」,即使根据社媒所见所谓「原作」其实是深度参与到漫画创作中的——作为原作者的同时还是漫画脚本改编担当。
抛开后一种情况,能够看出情形(2)的分别表记在中国大陆商业网漫行业上是有实践案例的。(具体例子的链接我需要去翻一翻,印象里是「Fire工作室」和「白梦社」标牌的两部作品。)

(3)的情形,个人实践上都遵循扉页表记。极少数作品,使用了#5-2 中提及的的责任方式合并表记,如果将原表记进行责任方式拆分,表记为「脚本」+「分镜」会比较妥当。虽然分镜担当在韩漫界确实存在,但不太清楚韩漫界是否有将分镜师职能单独表记出来的做法。至于日漫,虽然据我所了解的,也存在整部作品分镜外包的情况,但单独表记分镜师这种事似乎不存在惯例。
#8-2 - 2023-9-24 16:57
冷泉 说: 日本漫画界的「原作」表记,从创作流程角度来说就存在二义性(核心争议点是——是否深度参与漫画创作),一如动画领域的「製作」。

不太清楚naver的表记惯例如何,仅就大陆地区的网漫案例补充一些实例供他人...
韩漫这边单独表记分镜的实例是有的,尤其在一些大型工作室(比如LICO、MANTA),分工细化已成趋势。至于分镜脚本是否也能放在BGM的脚本关联,还是要单独写出来,可能也有待讨论…
#8-3 - 2023-9-24 18:05
uks
(1)没有异议

(2)遵循平台或者内容页写法即可(最近看某些kakaopage文改漫中,有原作和脚本是同一人或者脚本和作画是同一人,脚本那一栏也会单独标记出来)

(3)我不认为构思了整个故事并绘制分镜的人和拿现成剧本进行改编的人是同样的性质,即使在将文字落实到画面过程中加入了自己的创意,设定和剧情毕竟不是自己原创。如果都写成脚本,在一般读者眼中,会造成这两类人做的工作在性质上相同的错觉。

(4)写成作者其实也是这个基于日漫的维基系统下的惯例了(bgm38) 你看namuwiki也是习惯写작가而不是글·그림。和(3)的理由差不多,个人认为从作品的“0”开始的创作者才有资格被称为作者,而脚本不过是从“0.5”到“1”。

(5)感觉LICO、Red Dog Culture House这类以动画团队流水线制作网漫的可以单独处理。可以像连载平台那样直接写团队名称,也可以用类似动画条目的形式去填写职务。
#8-4 - 2023-9-24 20:16
uks 说: (1)没有异议

(2)遵循平台或者内容页写法即可(最近看某些kakaopage文改漫中,有原作和脚本是同一人或者脚本和作画是同一人,脚本那一栏也会单独标记出来)

(3)我不认为构思了整个故事并绘制...
(2)没有异议。
补充说明一下,如果查不到脚本是谁也只能将就填"原作-作画"了,不过每个平台写法都不太一样,通常kakaopage或Never Series没写清楚的能在Kakao Webtoon或Never Webtoon找到。如果还是没有,封面、内文或者海外平台也都有机会写清楚。

(3)、(4)我的意见不太赞同这么解释。
理由在于“0.5”到“1”的分别,偏向个人对其工作完成度的主观评价,不宜作为职位的维基标准。否则名著改编如《疯狂西游记》又要怎么论?这也很难说是从“0”到“1”吧。再说那些盗作的漫画家人物条目,也没见人主张要把职业字段改成诈欺师呀(bgm38)

(5)就看个人意愿吧。
我当初会想写出来主要是LICO作品风格差太多了想抓出战犯。
#8-5 - 2023-9-24 20:47
unlink
uks 说: (1)没有异议

(2)遵循平台或者内容页写法即可(最近看某些kakaopage文改漫中,有原作和脚本是同一人或者脚本和作画是同一人,脚本那一栏也会单独标记出来)

(3)我不认为构思了整个故事并绘制...
是否可以理解为……作曲和编曲的区别?有锦上添花的,有妙手回春的。

我个人认为漫画作为媒介还是有其独特性的——尤其是分镜(不管是改编漫画还是非改编漫画)。

我这边做国漫条目infobox的实践是,把脚本和原作分得很开(不论原创or改编,原作只用于跨媒介改编),其实有一点点强调漫画脚本有别于网文原作的意味……(至少中国大陆商业网漫都是用「脚本」或「编剧」表记漫画脚本作者……naver那边就不太清楚)

也补充下之前建中国大陆网漫条目还发现的另一种情况(更贴近于前述「作曲」「编曲」譬喻的),比如这部原创网漫的「原案」表记:
https://manga.bilibili.com/detail/mc33521
从staff表记的角度来看,缺省「人物原案」表记的原创网漫,普遍认为是主笔承包「人物原案」,所以这个显得有点多余的「原案」表记应当指的是故事原案——在其他网漫中也存在类似的和「脚本」并列的「故事」表记。我个人把中国大陆商业网漫的「故事」或「原案」表记理解为prototype(世界观设定、人设等等,常见于oc世界观商业化情形),这种情况下脚本家更像是往大纲或大框架上加信息量(与网文改漫普遍在「原作」上做减法相反),如果从读者视角追究谁是源头那肯定少不了「原案」,但实际上令网漫变得能看的肯定少不了「脚本」的功劳。
#8-6 - 2023-9-24 23:01
uks
说: (2)没有异议。
补充说明一下,如果查不到脚本是谁也只能将就填"原作-作画"了,不过每个平台写法都不太一样,通常kakaopage或Never Series没写清楚的能在Kakao Webtoon或N...
嗯,我确实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想法……
看了一下也没人参与讨论或发表意见,为了操作方便,原创以后就写成“脚本-作画”吧。我后面再遇到了老条目能改就尽量改了,确实统一比较好。

所以编绘一体还是不填作者填“脚本-作画”两栏吗?
#8-7 - 2023-9-24 23:03
uks
冷泉 说: 是否可以理解为……作曲和编曲的区别?有锦上添花的,有妙手回春的。

我个人认为漫画作为媒介还是有其独特性的——尤其是分镜(不管是改编漫画还是非改编漫画)。

我这边做国漫条目infobox的实践是,把...
国漫分工太细了,感觉好复杂(bgm38)
韩漫一般都是把干杂活(上色、背景、后期etc.)的助手直接放在最底下一栏小字里面
#8-8 - 2023-9-24 23:27
uks 说: 嗯,我确实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想法……
看了一下也没人参与讨论或发表意见,为了操作方便,原创以后就写成“脚本-作画”吧。我后面再遇到了老条目能改就尽量改了,确实统一比较好。

所以编绘一体还是不填作者填“...
犹豫了一下,(4)原创+单人组合编绘一体还是先照旧填作者吧~
毕竟日漫区好像没人出声赞同这么干,我也怕将来被大佬抓出来批斗(bgm38)
还有另一个原因是查不到文图分工的场合,就只能全部写成"作者"了。

至于强迫症发作就让它发作吧…
#8-9 - 2023-9-24 23:34
uks
说: 犹豫了一下,编绘一体还是先照旧填作者吧~
毕竟日漫区好像没人出声赞同这么干,我也怕将来被大佬抓出来批斗
还有另一个原因是查不到文图分工的场合,就只能全部写成"作者"了。

至于强迫症发作就让它发作吧…
好的(bgm38)
#8-10 - 2023-9-25 00:18
unlink
uks 说: 嗯,我确实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想法……
看了一下也没人参与讨论或发表意见,为了操作方便,原创以后就写成“脚本-作画”吧。我后面再遇到了老条目能改就尽量改了,确实统一比较好。

所以编绘一体还是不填作者填“...
原创漫画编绘一体的按日漫缺省责任方式写「作者」会合适些。

网文改漫,有纸媒式制作(e.g. 穆逢春)和网漫工作室制作:
前者循日漫例有只写在「作画」的,写「作者」的都有(我不是纸媒国漫维基人我不评论这块了,建议按读者主要来源去判断纸媒or平台制作);
后者如果扉页上一眼就能看出是工作室制作的,拆分「脚本」「作画」感觉也没问题。至于staff页上只有两三个名字且「编绘」只有一个人的那种网文改条漫……循日漫的写在「作画」硬要说也可以(因为助手数量和日漫差不多了!不过用这种写法就不建议再著录助手信息),毕竟分工化和职能精细化表记是网漫平台和工作室流水线化后供应端客观产生的东西。
#8-11 - 2023-9-25 00:24
unlink
uks 说: 国漫分工太细了,感觉好复杂
韩漫一般都是把干杂活(上色、背景、后期etc.)的助手直接放在最底下一栏小字里面
感觉comico的条漫(尤其标牌SORAJIMA的那些网文改)制作流程并不比大陆网漫少,甚至我能看出个别作品是国漫作者参与了制作……但他们都按纸媒漫画的书扉/CIP去表记责任方式——作者都不写,只写漫画版权持有人……感觉跟著作权法不要求写,以及日漫纸媒普遍不表记助理有关系(bgm38)
#8-12 - 2023-9-25 00:29
unlink
冷泉 说: 感觉comico的条漫(尤其标牌SORAJIMA的那些网文改)制作流程并不比大陆网漫少,甚至我能看出个别作品是国漫作者参与了制作……但他们都按纸媒漫画的书扉/CIP去表记责任方式——作者都不写,只写漫...
imo……作为网漫读者还是尽量按网漫行业的惯例著录……毕竟大家很少是从单行本渠道知道的网漫作品,没必要死按纸媒思路著录网漫。

https://ac.qq.com/Comic/comicInfo/id/650205 ——比如这部糖人家的……每话扉页和尾页一个是纸媒著录思路,一个是网漫著录思路……

(另外就是……网漫作为文献载体太容易灭失了!比如naver网漫下架的例子……建议维基人能多丰富点staff信息就多丰富点。好多国内网漫作品的开刊时间我根本查不到。)
#8-13 - 2023-9-25 08:53
unlink
冷泉 说: 原创漫画编绘一体的按日漫缺省责任方式写「作者」会合适些。

网文改漫,有纸媒式制作(e.g. 穆逢春)和网漫工作室制作:
前者循日漫例有只写在「作画」的,写「作者」的都有(我不是纸媒国漫维基人我不评论...
关于原创(中国大陆)网漫的「编绘」著录,补充另一种情况。

有些原创漫画有「脚本」「编绘/漫画」或「编绘」「主笔」并列的情况。两个例子:

比如上海这个国企搞的品牌IP故事漫画,里面写了「编绘」和「主笔」,这种,就建议著录成「作者」和「作画」:https://m.weibo.cn/detail/4948781528781614

又比如碧漫百合品牌的这个原创漫画,就两个人,一个是「剧本」表记,一个是「漫画」表记……这种分别写成「剧本」和「作者」就可能有点(bgm38)https://manga.bilibili.com/detail/mc32439 (因为就两个人,没有「监制」之类的其他成员,且「漫画」表记不负责剧本这个核心要素,所以感官上对标naver中文区的故事+主笔二人对等合作惯例表记会更好,也就是把「漫画」表记成「作画」。不过这样做会损失分镜担当这一信息。看权衡了。)
#9 - 2023-9-25 14:34
忽然想到(dbq(bgm38),我紧急开新楼打个补丁),之前我提出的根据作品使用的表记方式(「网漫表记」「纸媒表记」,见#8-12 实例)上下文来使用不同的表记思路——包括对于日漫和网漫分别适用「脚本」和「原作」字段表记漫画编剧(包括潜在的「分镜」职能)作家这件事,在实际判定中存在一些疑难案例。

比如 https://bangumi.tv/subject/270432 这部kkpg的西幻网漫,kdkw后来出了日译单行化——然后又出资动画化。如果像一些跨越纸媒和网漫时代的国漫大长篇那样按照作品读者主要来源判断——作为网漫读者,我是从网漫平台知晓并看完的这部西幻网漫,所以我建条目会先想到用网漫思路去建。
但也能够想见有相当一部分读者是从角川的动画这边引流到原作的。

对于这种情况是按网漫表记还是适用日漫表记?感觉是个两难问题。
#9-1 - 2023-9-25 17:06
这条KAKAO表记为글/그림:고래、원작:밀차,日版单行本表记为漫画:Whale、原作:Milcha,没有冲突,维基应转写成原作:밀차(Milcha)、脚本:고래(Whale)、作画:고래(Whale)。
#9-2 - 2023-9-25 17:21
unlink
说: 这条KAKAO表记为글/그림:고래、원작:밀차,日版单行本表记为漫画:Whale、原作:Milcha,没有冲突,维基应转写成原作:밀차(Milcha)、脚本:고래(Whale)、作画:고래(Whale...
谢谢指出(bgm38)脚趾抠地了,忘了这部是小说改(bgm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