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2-7-1 23:32
Vorsichtig
最近在思考后宫作品的现实可行性,就在想为什么现代人类社会只专注于一夫一妻制,于是去看了下恩格斯写的一篇文章《家庭、私有制以及国家的起源》,虽然里面夹杂着非常多的关于当时时政的批判,看的云里雾里,但大概还是搞懂了其中的逻辑,如果有人觉得其中有不对的地方也欢迎指出。
简单来说,就是在还没进入农耕的原始社会,婚姻制度以群婚制为主,也就是一群男的和一群女的造小孩,其子女互称对方兄弟姐妹,即使不是生母也是如此。而且那个时候也没有乱伦的说法,近亲造小孩很常见。婚姻这个概念,即男女互相绑定财产共享,在这个时候还很薄弱。
随后,这些部族发现近亲互相造小孩容易产生遗传病,于是乱伦的禁忌逐渐开始形成,但依然还保留着群婚制,表现形式是两个不同部族的男女互相造小孩。从这个角度来讲,乱伦这个禁忌其实并非天然产生,而是由社会构建的。
再后来,人类社会刚发明农耕技术,处于农耕状态和狩猎/采集状态之间的时候,母系制开始引入,婚姻的概念也开始出现。男性和女性达成婚姻关系之后,财产由女性后代继承。在当时群婚制,性关系混乱的背景下,母系制很关键,因为能决定婚后财产继承权的顺位。
而当人类逐渐脱离狩猎/采集状态时,进入完全的农耕文明时,母系制一个关键的矛盾出现了:由于食物来源主要靠农耕提供,而非采集,男性掌握了生产资料与经济权,因此逐渐从母系氏族转向父系氏族。也就是男性和女性达成婚姻关系后,财产由男性后代继承,一夫一妻/多妻制与婚姻这个概念,也因此被建立起来,因为如果你有好几个父亲,而在当时又没法鉴定血缘关系,那你该继承谁的遗产就搞不清楚了。
而进入了父系制时代的女性地位是非常低的,因为她们并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其生存基本上依靠与家庭。没有经济权就没有话语权,恩格斯这里面阐述女性此时在家庭的地位基本等同奴隶,而处女权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女性争取家庭地位的一种讨价还价,而社会也承认了这一讨价还价。(涂黑处存在争议内容,酌情观看)也就是说处女权这一概念,实际上就是男性对女性剥削的一种历史体现。我有种预感,这句话放在这里肯定会被喷,有处女情节的别怪我,怪恩格斯给你们点出来了
同时在父系制家庭里,家长制这一现象开始变得非常普遍,也就是由家长来决定子女的婚姻,这点应该不需要多谈。而由于这种家长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指定配偶的情况,爱情这个概念,在家庭中基本上就不存在了。所以很多时候有很大一部分的爱情故事,无论东西方,实际上都是出轨的故事,因为既然家庭中不存在爱情,那无论男女实际上都只能在家庭之外寻找爱情。恩格斯举了一个例子叫普罗旺斯情诗,其内容就是男女偷情;而中国古代也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这种诗。
而一夫多妻制相比一夫一妻制而言,更像是一种掌握大量财富/权力者才能享受的特权。这里很好理解,因为人类社会的自然男女出生比例就是1:1左右,要是流行了必然会有大量单身男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也就怀有特权者能享有。
到人类社会逐渐进入工业时代之后,由于女性逐渐也能够摆脱家庭依赖,掌握生产资料和经济权,女性的地位就开始逐步上升,家长制在这个过程中就逐渐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非常类似当代婚姻观念的婚姻制度。之所以说其非常类似,是因为当时财产继承权、子女归属、离婚制度这些还不完善。剩下的就基本上没有历史相关的东西了,都是在讲恩格斯自己对婚姻制度的批判。
恩格斯对婚姻制度的批判:恩格斯认为婚姻制度的核心就是财产权共享,而男性作为普遍掌握经济权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关系必然是不平等的,因此恩格斯语言,最后婚姻制度必然会因为女性地位的上升而迈向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由纯粹的爱情构成的关系。恩格斯此文写于1884年,因此很多批判和分析是基于当时的视角来看待的,还希望各位以理性的视角来看待这一片历史文章。
当然,到当代之后,婚姻观念还是相比1884年进步了很多的,比如说遗产继承权默认平分,离婚制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更偏向女性等等(在这里恩格斯的经济权思想起到了理论上的作用),在结婚的时候更偏向情感考量而非物质/经济考量等等。不过写到这里我才想起来,我最初的目的只是想思考一下后宫作品的现实可行性而已,这也可能是后宫作品难写的一点吧,想写出比较现实的后宫作品,确实是太难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还没进入农耕的原始社会,婚姻制度以群婚制为主,也就是一群男的和一群女的造小孩,其子女互称对方兄弟姐妹,即使不是生母也是如此。而且那个时候也没有乱伦的说法,近亲造小孩很常见。婚姻这个概念,即男女互相绑定财产共享,在这个时候还很薄弱。
随后,这些部族发现近亲互相造小孩容易产生遗传病,于是乱伦的禁忌逐渐开始形成,但依然还保留着群婚制,表现形式是两个不同部族的男女互相造小孩。从这个角度来讲,乱伦这个禁忌其实并非天然产生,而是由社会构建的。
再后来,人类社会刚发明农耕技术,处于农耕状态和狩猎/采集状态之间的时候,母系制开始引入,婚姻的概念也开始出现。男性和女性达成婚姻关系之后,财产由女性后代继承。在当时群婚制,性关系混乱的背景下,母系制很关键,因为能决定婚后财产继承权的顺位。
而当人类逐渐脱离狩猎/采集状态时,进入完全的农耕文明时,母系制一个关键的矛盾出现了:由于食物来源主要靠农耕提供,而非采集,男性掌握了生产资料与经济权,因此逐渐从母系氏族转向父系氏族。也就是男性和女性达成婚姻关系后,财产由男性后代继承,一夫一妻/多妻制与婚姻这个概念,也因此被建立起来,因为如果你有好几个父亲,而在当时又没法鉴定血缘关系,那你该继承谁的遗产就搞不清楚了。
而进入了父系制时代的女性地位是非常低的,因为她们并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其生存基本上依靠与家庭。没有经济权就没有话语权,恩格斯这里面阐述女性此时在家庭的地位基本等同奴隶,而处女权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女性争取家庭地位的一种讨价还价,而社会也承认了这一讨价还价。(涂黑处存在争议内容,酌情观看)也就是说处女权这一概念,实际上就是男性对女性剥削的一种历史体现。我有种预感,这句话放在这里肯定会被喷,有处女情节的别怪我,怪恩格斯给你们点出来了
同时在父系制家庭里,家长制这一现象开始变得非常普遍,也就是由家长来决定子女的婚姻,这点应该不需要多谈。而由于这种家长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指定配偶的情况,爱情这个概念,在家庭中基本上就不存在了。所以很多时候有很大一部分的爱情故事,无论东西方,实际上都是出轨的故事,因为既然家庭中不存在爱情,那无论男女实际上都只能在家庭之外寻找爱情。恩格斯举了一个例子叫普罗旺斯情诗,其内容就是男女偷情;而中国古代也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这种诗。
而一夫多妻制相比一夫一妻制而言,更像是一种掌握大量财富/权力者才能享受的特权。这里很好理解,因为人类社会的自然男女出生比例就是1:1左右,要是流行了必然会有大量单身男性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也就怀有特权者能享有。
到人类社会逐渐进入工业时代之后,由于女性逐渐也能够摆脱家庭依赖,掌握生产资料和经济权,女性的地位就开始逐步上升,家长制在这个过程中就逐渐被废除了,取而代之的是非常类似当代婚姻观念的婚姻制度。之所以说其非常类似,是因为当时财产继承权、子女归属、离婚制度这些还不完善。剩下的就基本上没有历史相关的东西了,都是在讲恩格斯自己对婚姻制度的批判。
恩格斯对婚姻制度的批判:恩格斯认为婚姻制度的核心就是财产权共享,而男性作为普遍掌握经济权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关系必然是不平等的,因此恩格斯语言,最后婚姻制度必然会因为女性地位的上升而迈向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由纯粹的爱情构成的关系。恩格斯此文写于1884年,因此很多批判和分析是基于当时的视角来看待的,还希望各位以理性的视角来看待这一片历史文章。
当然,到当代之后,婚姻观念还是相比1884年进步了很多的,比如说遗产继承权默认平分,离婚制度,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更偏向女性等等(在这里恩格斯的经济权思想起到了理论上的作用),在结婚的时候更偏向情感考量而非物质/经济考量等等。不过写到这里我才想起来,我最初的目的只是想思考一下后宫作品的现实可行性而已,这也可能是后宫作品难写的一点吧,想写出比较现实的后宫作品,确实是太难了。
“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妇女的这种被贬低了的地位,在英雄时代,尤其是古典时代的希腊人中间,表现得特别露骨,虽然它逐渐被伪善地粉饰起来,有些地方还披上了较温和的外衣,但却是丝毫也没有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