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说: 原来@一定要先加好友啊,我想怎么从来都 @不到人呢。。。
不想做人的结城照美(仮) 说:
说: @不需要加好友,但是加好友的@可以在召唤时自动补全。
不想做人的结城照美(仮) 说: 我等了半天大骂网络这么这么烂,然后我意外发现原来左侧有排东西可放大
不想做人的结城照美(仮) 说: 直接@他的ID x0
小嗨 说: 但不是应该显示昵称么?
不想做人的结城照美(仮) 说: @了ID之后就会自动帮你改成昵称了
说: 冒出两个问题: “默认不通知对方是常识”还是“无法选择通知对方是常识”? 之所以会成为常识,其缘由是?
茶具 说: “默认不通知对方是常识” 缘由,就好像你想疏远一个人的时候,没必要特地跟那个人通知一声一样。除非客户需要,否则SNS不会传递负面的人际关系。
说: 但互相关注的取消是否更像分手呢?而现实中不存在两方分手后有一方却对此一无所知、单方面维持分手前状态的。
レクター 说: 现实中不存在?太甜了,孩子
匿名 说: 这么小众的网站不需要这种吧
killsophia ^L^ 说: 小众也不代表就不会出现你不想看到或者不想被看到的人……不如说因为某种原因其实几率更高
说: killsophia ^L^ 说: 小众也不代表就不会出现你不想看到或者不想被看到的人……不如说因为某种原因其实几率更高冤家路窄,可以说小众大众几率差异不大。如果没有“这怎么好意思呢”之类的顾虑你可以...
↑对不起不是招工,只是测试一下
应该可以@非好友的吧?BTW,还需要猜?
本来是想用这号时与其他人区分,但看来这种努力注定会失败。
“默认不通知对方是常识”还是“无法选择通知对方是常识”?
之所以会成为常识,其缘由是?
缘由,就好像你想疏远一个人的时候,没必要特地跟那个人通知一声一样。除非客户需要,否则SNS不会传递负面的人际关系。
是不是倒没什么,你和硫卡现在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