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13 20:58 /
最近翻到了初中毕业前后写的一篇小短文,记得当时好像比较喜欢结构主义文学,然后因为是2019年左右正值抽象文化入侵逸国的鼎盛时期,因为不喜欢那种魔怔恶俗的风气写了这篇文章。虽然现在看来比较“不那么潮酷”,不过我觉得其实写得还挺清晰的(我偏爱清晰明确的文本更胜于修辞晦涩的文本)而且有些地方也算能代表自己长久以来的想法吧,就修改了一些错字和语法问题发上来了。

以下原文——

人与人之间的许多争论都出于误解,而之所以产生这种误解,很大原因是人们对事物的理解有差别。对我来说,诸如“电子游戏能否算得上艺术”之类的问题并无对错之分,因为就争论的目的而言它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此类对线经常像是这样的——某人不屑地说:“亡者农药【如果当年有原神的话我估计会改成原神吧(笑),那时候王者还是当之无愧的众矢之的来着】就是垃圾中的垃圾,玩手游的头盖骨都与猿猴无异!”某个手游玩家嘲讽道:“人上人又来了?玩个游戏都能玩出优越感?这是婆罗门呀!”另外一类争执类似于——甲说:“游戏当然属于艺术,是第九艺术!”乙反驳道:“别YY了,游戏就是游戏,哪有什么艺术成分,不就是死宅想往自己脸上贴金吗?”

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类似的争论,无需多言。然而,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类问题,会发现其实质很单纯。

首先考虑“电子游戏”本身,它是一个单独的实体吗?显然不是。电子游戏只是一类电子计算机/游戏机上运行的软件程序的统称(不是标准定义,但相信大家明白我要表达的含义)因此,所谓“电子游戏”并非特定某一款游戏,更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是和“音乐”“电影”一样的统称概念。

那些认为电子游戏不属于艺术的人,大多是从某个特定的作品出发,如王者荣耀,然后以王者荣耀为例说明电子游戏没什么艺术性。这犯了两个错误——首先,电子游戏是一个集合,艺术是一个集合,王者荣耀是一个元素,集合A中的某个元素不属于集合B不代表两个集合没有交集。其次,一个静态的实体不代表构成这个实体的质料所能构成其他实体的一切可能性。畅销垃圾小说《摆渡人》是用26个拉丁字母写出来的,这些字母是组成它的质料,那么暂且将《摆渡人》当作一个实体——这样,《摆渡人》这本书并不代表英文的所有可能性,26个拉丁字母还能组成《尤利西斯》和《莎士比亚戏剧集》。同样,推箱子是用代码做成的小游戏,但这并不规定代码可能性的极限。

我们可以列举如下对应关系:制作游戏的工具——画家手中的笔,游戏制作人(们)——画家(们),游戏——绘画。我们只能说『绘画』是『艺术』品而不能说『画家的笔』是『艺术』品,艺术也是一种概念而非实体。同样,我们该说『游戏』可能是『艺术』而不能说『制作游戏的机器』是『艺术』。这也是一个比较容易误解的地方。

我们不是说电子游戏是否属于艺术,而是这个概念能否像文学一样属于艺术的一个分支——支持这个观点的理由不是现在市面上有没有一款优秀的游戏,而是思考『电子游戏』这个总体是否具有成为艺术的可能性。

然后,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游戏是否应该分等级?”这个问题引起的争执恐怕比上一个问题还严重。首先考虑一下文学——众所周知,文学有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之分(尽管也有人持其他观点)。如果你认为游戏属于艺术的话,很难否认游戏应该“分等级”这个事实。为了更清楚地阐释这个问题,需要先简单介绍一下文艺批评【注:文艺批评这个就部分地保留原文了,里面很多小时候幼稚的观点(但我觉得也不算有解释性错误),笑一笑就好】。

许多人认为,“文学性”是无法评测的。因为每个人的爱好不同,不能因为你个人的爱好就去给文学作品排名次(bangumi/sakuga作豚排名批笑而不语)。那么,“人们喜闻乐见”的就是“好”的吗?或者说人们看不懂的晦涩作品就是好的吗?很多时候,人们认为一部作品的作者并没有想多少,我们也不必怎么解读或赏析这个作品,否则就是滑稽的过度解读。正式讨论之前,不妨先思考一种日常情景。

有一个人,我们管他叫小陈。小陈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一个景观,觉得很美,于是用摄像机把它拍了下来。小陈也算是摄影老手了,拍摄的照片很完美。回来后,一位喜欢“抠细节”的老人看到了这张照片——照片里的景色确实漂亮,不过仔细看就能发现,右下方有两个人在吵架,周围有许多游客丢掉的垃圾,而旁边是围观吵架的人群。于是老人认为,这张照片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在美丽的山水风景之外是缺乏环保意识的大众,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暴力争斗和冷漠,barabara说了许多。这时不免有人站出来说:“拍摄者照相时根本没想这么多,他只是单纯觉得这照片漂亮罢了,你搁这装什么呢?阅读理解做多了吧?”

于是暴露出许多问题。“单纯感到美而已”,然而为什么感到美?这真的是单纯的吗?他如果看到一头猪趴在泥地里,会觉得美吗?尽管有少部分人的审美比较特殊,但为何大部分人都不约而同觉得巴黎圣母院或雅典卫城是美的?这涉及到美学问题,我就不多谈了。

我们讨论的主要问题在于,这些分析真的是无用的吗?事实上,那些认为赏析没有意义的人的谬误在于,将“文本”所具有的意义和“作者”想表达的意义搞混了。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个作品的全部意义仅限于作者想赋予它的意义,除此之外都是胡说。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文本的意义是由组成这个文本的符号及其之间的关系赋予的,而这些符号的意义则是由共时性社会以及历时性传统赋予的。让我们考虑一种经典情况——一个盲人随手用电脑打字,而以极小的概率打出了一首诗,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读到了这首诗,非常感动,当即落泪;可几天后,你得知真相,原来作者其实什么都没想,你会觉得自己当时是过度解读了这首诗吗?然而感动却是真实存在的。再比如,同样一个盲人随手打字,以千万亿亿亿分之一的概率打出了一篇论文,完美地解决了量子力学和广义相对论的统合问题,还顺便附上实验方法(虽然这种事钱才是关键,笑)然后,科学家们仔细分析论文,还做了实验,成功了,于是都无比振奋——这时你告诉他们真相,你觉得,他们的分析有用吗?无用,因为“作者”不是这样想的;但更有用,因为事实是解决了一个超级大难题。

当一句话被说出后,便与言说者脱离了关系——言说者可能并不自知,而被说出的话语本身是允许人们对其进行分析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刚出版时饱受争议,但由于自由间接引语的技巧极其娴熟,不免引来批评家的注意。有人说这本书不过是乔伊斯的炫技,没什么分析的必要——然而,重要的不完全是乔伊斯怎么想(再者说乔伊斯写书是真的想了很多的,尤其是芬尼根)——而是他创造了一个文本世界,这个文本世界中的单词交相辉映组成语句,就像一段段计算机代码——而使代码生效的,正是文本背后的文化。

考虑一段诗句,

『……随便一句你喜欢的,这里就不写出来了』

当这句诗被写出以后,它已经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作者了,它自己已经具有了“美”的属性。而使这个属性生效的,是整个社会文化——如果你不懂这句诗所用的语言,你可能无法体会到美——而你懂得以后,便可以想象诗歌所构建的景观。

意义,文本的意义,是由『作者』、『读者』和『文化』共同构建的。因此,批评不仅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批评是针对作者创造的文本世界所创造的另一个互文的世界。作者将脑中的思维以文字表达出来,文字通过社会背后的文化发挥效用,读者运用自己的文化理解对文本进行解码,生成属于自己的理解。在这个过程中,意义不免要在一定程度上被歪曲,而这种歪曲也就生成了新的『知识』和感动。这一整个文学活动——写作-阅读-误读——是一个生成性活动,它首先以作者对文学材料的解构和重塑开场,读者的阅读则解构这一知识,并最终生成新知识。

当然,作者的个人历史和意图也有自己的价值,它们往往也创造了或受益于人类全部的文化历史,又或者规定了某种封闭的心之壁,规划出一片绝对异在的私人的孤独(美)。

因此,评判一款游戏的艺术性,有必要考察其所具有的启发性。如果现在诞生一款新的游戏,除了人物和剧情外几乎和王者荣耀一模一样,那么它是具有“启发性”的作品吗?大概率不是。这样的游戏不会带领众人得到任何新知识或新体验,只是原先存在的知识的复读而已。这不是说这种游戏不该存在,或不好玩——而是说,它作为艺术品是不合格的。当然一般说来,这种游戏的制造商都是以普通商业游戏定位自己的产品的,显然对艺术创造并无太大兴趣。

游戏是分“贵贱”的。但我们当然可以换一个词,高低、优劣,等等。有的游戏耗资巨大,有的游戏成本极低——3a游戏在建模、画质、战斗系统等等许多地方很可能要优于普通同类(act、rpg等)游戏,这应该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低成本游戏在其他方面(如剧情、风格)又或许更胜一筹,而这些方面也更加接近于传统观念中的艺术性。

然而玩家所注重的方面是不同的。有人看重画质,有人看重剧情,有人看重战斗系统,有人看重玩法是否新颖,有人看重自己的后宫是否可爱,有人看重是否媚宅厌女,有人看重PVP时(充钱单方面虐杀)的乐趣——因此,不存在统一评判游戏优劣的标准。当然明确标准这种东西或许在大多数体系那里都不存在。然而,如果把游戏当做艺术品,而不是纯粹玩乐的工具(但谁说艺术品不能是纯粹玩乐的工具?),那就存在一定程度上可评判的基础了。消遣的游戏与艺术游戏之别,可以通过类比网络小说和古典文学来理解。认为文学/电影/游戏有趣就好,而所有技巧与深意都没有意义,这种观念的错误也在于忽视了艺术技巧本身也是创作这种乐趣的技术,极端地说,如果对某些人而言正是这些“高深莫测”的艺术手法使他感到有趣呢?实际上大众所认为的那种有趣也只是更广泛的趣味的其中一种,而这种有趣的技术成本是很低的,只需要复刻早期艺术先锋们的成果并加以复制即可,由于是复制出来的东西,它们自然在某种价值上低于那些创造性的东西(因为后者只有付出特定的辛劳并配合以天才方可得到,前者则是只要经过训练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做出的成果)

正如之前所说,王者荣耀之所以被看做垃圾,正是因为它是对英雄联盟、DOTA这种前辈作品的“抄袭”。这种抄袭不是说版权问题之类的东西,或许应该说是“沿袭”,它不生成新知识,而只是复读——而且还是一种低劣的复读,也就是复制。并且王者荣耀也不是第一个手机moba游戏,因此在创新方面几乎毫无贡献。

游戏类型的创新并不容易,这也是为什么目前为止绝大多数游戏都集中于RPG、ACT、FPS、RTS、STG等几种类型的原因之一。至于游戏玩法,这个范围稍为宽泛一些,但想要创新也并非易事,因此大多数游戏是在世界观、剧情和画质上进行创新。

这一问题的矛盾,基本上来源于玩家而非游戏。一说游戏分贵贱,就总有被害妄想症患者阴阳怪气说人上人之类的话——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因为一些游戏婆罗门对手游及页游玩家的鄙视导致了某些玩家的不满而造成的连锁性后果(阿斯兰/卡嘉莉并感)。然而也有另一种对学术黑话乃至一切高雅事物的恐惧和抵触,这又是另一种心理,在此亦不多谈。

然而,对游戏的鄙视并不同于对玩家的鄙视。我们说游戏分“优劣”,不是为了给玩游戏的人也分个三六九等(即使存在审美上的敏感与否,我用审美敏感这个词代替审美水平)。一个人在家里玩地球冒险2,出门在外用手机和朋友玩王者荣耀,并不是什么奇异的事。有人看到别人说“我鄙视王者荣耀”,便去阴阳怪气说“你玩游戏都能玩出优越感?”这种思维是幼稚,甚至愚蠢的。鄙视一款劣质游戏和鄙视这款游戏的玩家显然是两回事。例如,中国人大多数是鄙视资本主义制度的,但对于在资本主义国家生存的普通人们(马克思不也生活在资产阶级统治的英国?),并非都有相同的恶意。

我说完了。
#1 - 2024-5-14 12:48
照片是你吗?
#1-1 - 2024-5-14 23:25
竹光漾月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