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6 22:24 /


1.一个事物本身的一部分,人们可以把这一部分作为起点。

2.一件事情最佳的开始之处。

3.作为某一事物固有的一部分,整个事物就是从这一部分开始产生或者生成的。

4.某种东西并不属于另外某一个事物的固有一部分,但是另外的某一个事物却从这种东西开始产生或者生成,或者说某种变化或者运动自然地从这种东西开始。

5.某一种东西,其他的某种事物因为这种东西的意志开始被移动或者开始被改变。

6.技术也被称为“原”,在所有技术当中建筑技术尤其被称为“原”。

7.某一种东西,如果其他的另外某种事物从这种东西上开始被理解,那么这种东西也被叫做该种事物的“原”。

人们普遍认同的“原”就是这样一件东西,其他的某种事物以这件东西为起点而被认知或者变成该事物,但是作为“原”的这些东西有些是该事物固有的一部分,有些是该事物外部的某种东西。因此一件事物的本性就是一个“原”,同样,一件事物的基本构成元素也是一个“原”。并且思想和意志以及本质和最终的“因”也是“原。



因:

1.作为构成某种事物的材料,该事物从该材料中产生(质料因)。

2.就是事物本质的定义,以及类似的事物和部分,还有定义规定中的各部分(形式因)。

3.变化开始的原因或源头或者变化停止的原因或源头也叫“因”(动力因)。

4.目的也是“因”,也就是说为了某一事物另外的一种事物才存在(目的因)。

5.为了同一目的而采取的所有措施,同样是“因”



元素:

1.一个事物内在的原始组成部分,并且基本元素不能够再被分割成为其他的形式。

2.人们说到实体的元素的时候,他们指的是实体最终能够被分解成的最小部分,并且这些最小部分,也就是元素。

3.所谓的几何图形的元素,或者说一般意义上例证证明的元素和以上所说的元素具有同样的性质,因为最基本的证明就叫作证明的元素,它们包含在很多证明当中。

4.人们从元素的这一含义出发,用它来表示单一而微小,这一新含义在很多方面具有意义。因为这一原因人们把微小简单又不可分割的事物叫做元素。

5.最普遍的东西就是元素。

6.因为所谓的终极种类是普遍存在和不可分割的,终极种类要比种差更加可能成为基本元素,因为终极种类要比种差更加普遍,对于所有元素的意义来说,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每一事物的元素就是该事物固有的原始组成成分。



本性:

1.可以生长的事物的起源。

2.可以生长的事物的固有部分,该事物的生长从这一部分开始。

3.每一自然物原始活动的源泉,这种活动是由该源泉的本质决定的。



对于有机体统一来说,统一的双方需要有同样的东西,而这些同样的东西能够让它们生长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从而成为“一”,而不仅仅是接触,这种“一”和统一双方是一样的,这里的“一”虽然没有体现在质的方面,但是却表现在延续性和量的方面。



4.本性”指构成自然物的主要材料或者指事物由什么材料组成的,这种材料相对来说并不具备一定的形状,并且它自身的力量也不会引起这种材料的变化。



5.“本性”指自然物的本体,有些人说“本性”是事物的原始成分构成形式,就具有这样的含义。



因此对于那些自然存在的事物,以及自然生成的事物来说,即使是构成它们的原始材料已经存在,除非这些材料已经形成这些事物自身的形式或者形状,我们就不能说这些材料是这些事物的“本性”。而对于那些包含有这些事物自身形式或者形状的材料,我们可以说这些材料具有这些事物的“本性。



6.任何一种本质一般都可以认为是一种“本性”,因为一件事物的“本性”就是一种本质,本性”就是事物的本质,这种本质包含有事物运动的源泉。



必需的:

1.缺少某物作为条件生物就不能够生存。

2.某种条件,如果缺少这种条件“善”就不会存在或者发生,或者说缺少这种条件就不能够避免“恶。

3.强迫和强制,也就是阻止冲动和意志的东西,或者说是和冲动以及意志相反的东西。

4.我们说别无选择的东西就是“必需的”,“必需的”的其他含义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从这一意义上得来的。



一”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因为偶然性而成为“一”,其二是因为自身的“本性”而为“一



因为自身的“本性”而被称为“一”的事物有以下方面:(1).一些事物被叫作“一”是因为它们是连续的。

(2)

①有些事物被叫作“一”,是因为在另外的意义上,它们的基础物质在种类上是统一的。如果一种物质是不可分的,就可以认为是没有出现不同。这里的基础物质是指相对于事物最后状态最远或者最近的状态。

②有些事物虽然存在差别,而且这些差别是相反的,但是它们由于在种类上是一种,而种类在这里是基础,所以它们被叫作“一。

③对于两件事物来说,如果规定一件事物本质的定义,不能够和规定另外一件事物本质的定义,进行区分,那么这两件事物就被叫作是“一”



在某种意义上对于那些可以量化而又连续的事物,我们叫作“一”但是在另外一种意义上,除非它们是某一种类的整体,也就是在形式上是“一”,我们才把这样的事物叫作“一”,否则我们就不能够把它们叫作“一”



(3)如果说某一个事物是“一”,从本质上说它就是某种数字的起点,因为第一个作为度量标准的东西就是开端,而我们认知的某一个种类的事物中的第一个,就是该类事物中的第一个度量标准,因此对于每种事物来说“一”就是对于该类事物可以了解的开端。



一些事物是“多”,因为它们不连续。另外一些事物因为它们的构成物质可以分为不同种类而成为“多”,这里的构成物质可以是最直接的物质,也可以是最终物质。还有一些事物,因为规定它们各自本质的定义,是多于一个的原因,从而使这些事物成为“多”。



存在:

事物被说成是什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事物的偶然属性,一种是因为事物的本性。

(1)因为事物的偶然属性方面。

(2)本质上的是什么,这样的意义准确地由范畴的数量来表示,因为是的意义,就和范畴的数量一样多。

(3)另外“是”意味着一个陈述是真实的,“不是”意味着一个陈述是不真实的,也就是说是错误的。

(4)当我们用“是”的时候,意味着我们提到的事物,有一些具有某状态的潜在可能性,而另外一些事物已经完全是某状态。



本体:

(1)简单的实体,例如,土、火、水,以及所有这类实体



(2)本体的另外一个含义是:一种事物存在在另外一个事物内部,但是这个事物本身并不以其他事物为基础,但是它决定了包含它的事物的存在。



(3)存在于事物当中的部分,这些事物受到这些部分的规定,并且也因为这些部分才让这些事物成为个体,如果这些部分消灭,那么整个个体就会消灭



(4)事物的本质也是本体,本质的规定就是定义,因此事物的本质也是每个事物的本体。



根据以上叙述,那么本体有两个意义:(A)终极物质基质,它们自身并不能够由其他事物决定。(B)一个自身成为个体,并且能够单独存在的事物,就是本体,每一个具体事物的形状和形式就具有这样的性质。



同一个:

(1)偶然意义方面,例如,“苍白的”和“文雅的”是同一物体,这是因为它们都是同一事物的偶然属性。

(2):这就是事物因为自己的本质而被说成是“同一个”。



对于一些事物来说,不管是由于它们物质的形式以及数量是“一”,还是因为它们的本体是“一”,它们都被称为是“同一个



很显然,“同一个”或者是超过两个事物的统一,或者说有同一个事物被按照超过两个事物来对待,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统一也是“同一个”。当我们说,一件事物和它自己是“同一个”的时候,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件事物当成两个事物来对待。



别”是指不是同一个事物的意思,包含有差异的意思,但是两个同样的实体即使是一样的,没有差别也可以称作“别



“异”应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事物在有的方面是相同的,但是,在有的方面是属于“别”的情况,有可能是数字上,或者是形式上,或者是种类上,或者是相关性上,是属于“别”的情况。(2)事物属于不同品种,或者相反品种。以及事物的“别”表现为本质的不一样。



事物被叫做“相似”有以下含义:(1)在各方面都有同样的属性;(2)相同的属性要比不同的属性多;(3)在品质上达到“一”的状态;(4)两个事物构成对立面,它们的一些属性可以变化,如果这些可以变化的属性中的大多数,或者这些可以变化的属性中重要的属性共有,那么就可以称这两个事物“相似”。

“不相似”的意义和“相似”的意义相反



相对的”(opposite)指相矛盾、相反的事物,以及成对出现的对立的事物,也指丧失和拥有,以及在生成和死亡之间变化时两种极端情况



相反的”应用于:(1)这样的属性,它们不是一个种类,而同时这些属性又不能够在同一时间属于同一事物;(2)两种属性虽然属于同一个种类,但是它们之间的差别在同类属性中是最大的;(3)在同一事物中可以出现的属性中,两种差别最大的属性;(4)属于同一职能管辖的事物中,差别最大的事物;(5)两种事物不管是绝对的差别最大,或者是按照种类上说,以及按照科属上说差别最大



“种类上的别”:它们属于同样的种类,但是在分类上它们又不是互相的下一个层级。或者说它们属于同样的种类,但是它们互相之间具有差异,或者说它们的本体具有相反属性。相反的并不是“种类上的别。



先于”和“后于”这两个单词,应用于以下情况:(1)假定每一个种类先有一个起点,也就是有一个开始处。



(2)知识上的“先于”被当作绝对的“先于”来处理。关于这一方面,按照定义的“先于”,和按照感知的“先于”并不一致。因为在定义方面普遍特性处于“先于”的位置,而在感知方面个体又处于“先于”的位置。



(3)处于“先于”地位事物的属性,同样处于“先于”地位。



(4)事物在自然和本体表现出来的“先于”和“后于”。也就是说有的事物不依靠其他事物而存在,而另外的一些事物不依靠其他事物就不会存在。



潜能:

(1)运动或者变化的源泉,并且这种源泉存在于,被运动或者被改变事物以外的其他事物中,如果在有的情况下,存在于被运动或者被改变的事物中,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被运动或者被改变的事物,并不是以被运动或者被改变的身份而拥有这种源泉,它们是以驱动者的身份而拥有这样的源泉。



(2)能够按照意图执行得很好。



(3)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事物一般不受伤害,或者不会改变,或者说在这种状态下事物不容易变坏,那么这种状态就叫做“潜能”。



(4)对于“有效力的”以及“有能力的”在某种意义上也意味着可以开始一种运动,



在这种情况下,“有效力的”事物具有引起其他事物运动的能力,也可以是以其他事物的身份具有引起自身运动的能力,在一种意义上是,对于一个事物来说,其他的事物具有这样的“潜能”,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是某事物自己具有变化成为其他事物的“潜能”,这里的变化,不管是向好的方向变化,还是向坏的方向变化。



如果任何别的事物都不具有毁灭一个事物的“潜能”,或者这个事物本身也不具有毁灭自己的“潜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事物是以其他事物的身份不具备这个“潜能”的,那么这个事物就是“有能力的”,这些事物能够很好地发生什么事,在这些情况下,这样的事物也是“有能力的”。



有一些事物被称为“无能的”是根据这一方面意义上的“没有能力的”。而另外一些事物被称为“无能的”是根据其他方面的意义,也就是说在这一情况下,是根据“不可能的”和“可能的”来说的。



(5)潜能是指一个事物有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是另外一个事物变化的源泉,或者说事物本身变化了,但是拥有这种源泉身份的不是被变化者,而是以“施动者”的身份让自身产生变化的。



有一些事物被称为是有能力的,这是因为有另外一件事物具有对这些事物的潜能。



还有一些事物被称为是有能力的,是因为另外一件事物,对这些事物没有潜能。



同时还有些事物,被称为是有能力的,是因为另外一件事物,对这些事物在一种特定的方式上,具有潜能,对于“不能的”是同样的情况。



量:



本身可以被分成两个或者更多的部分,而每一个部分按照本性是一个单独的事物。



另外有一些事物被称为“量”,是因为自身的本性而言,而有的事物被称“量”,是因为偶然属性而言;是这种事物本体的特性和条件。



还有一类事物是因为运动和时间,而被称为“量”的事物,这一类事物是“量”的,和连续的,也就是运动和时间所属的主体是可分的。在这里我说的运动和时间所属的主体,不是指被移动的事物,而是指被移动的事物穿过的空间。



质:

(1)本质上的差异

(2)数学中的不变物体,这些和“量”一起出现在数字的本质当中,就是“质”,这是因为数字的本质就是它本身。

(3)“质”还指所有本体的可以改变的特性,并且随着这种改变,实体也发生变化

(4)“质”还指美德和恶行,一般来说就是好与坏。



质”实际上有两种含义,其中的一个要更加基础一些。最根本的“质”是本质上的差别,是指不改变的事物的本质,或者说这种事物可以改变,但是对于现在要表明的含义来说,不是指可改变的身份,而是指它不可改变的身份。



第二种含义,可改变事物发生的改变,以及改变本身的差异,美德和恶行归于这一类,因为美德与恶行表示改变或者行动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规定行动的事物是好或者坏。



相关的:

事物是“相关的”有以下含义:

(1)是其他事物的很多倍,或者其他事物是该事物的很多倍,还有超过其他事物,以及被超过的事物。

(2)主动的事物和被动的事物(如可以加热的事物和被加热的事物,以及可以切割的事物和被切割的事物。),意味着一个主动的潜能和一个被动的潜能,还包括潜能的实施。

(3)可以被测量的事物与测量标准,可知事物与知识,以及可被感知的事物与感觉。



是因为其他的事物包含有一定的意义,而且这一意义是和那些可测量、可认知,以及可以被思考的事物的本质相关。



另外一些是因为包含它们的种类,属于这种相关的情况;有一些特性,那些包含这些特性的事物,因为这些特性的原因而被叫做是相关的;有一些事物之所以是相关的,是因为偶然的属性。



完全的”(perfect 和 complete)有以下意义:(1)在被称为完全的事物之外,不能够发现该事物的任何部分,甚至是一个部分也不能够发现

(2)在被称为“完美的”的方面,在优秀和美德上,不能够被超越

体。(3)如果一件事物的目的是好的,那么这个事物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就是完美的



极限”具有以下含义:

(1)每个事物的最终点,也就是说,超过某一点就不可能发现事物的任何部分,那么这样的第一个点就是“极限”,以及在某一点以内,事物的任何部分都存在,那么这样的第一个点就是“极限”。

(2)占据一定空间的事物的形状,不管这个事物的形状是什么,它的形状就是“极限。



(3)每个事物的结束(在这个性质上说,是指运动或者行动指向的结尾,而不是运动或者行动开始的起点,尽管在有的时候,两个都是极限,也就是说指最终动机)。

(4)每一个事物的本体,以及每一个事物的本质,因为这是知识的极限



“由于……”有几种含义:(1)每一个事物的形式或者本体,例如,人由于“善”本身而是“善”的。(2)一个事物被自然产生的直接基础,例如,颜色是在物体表面产生的



由于……”最原始的意思是事物的形式,第二层的意思是每一个事物的物质,以及每一个事物的直接基础



“由于自身”的含义:

(1)每一件事物的本质,加利亚之所以是加利亚,是由于他自身的原因,也因为他的本质,才让他成为加利亚。

(2)包含在定义中的任何事物,例如,加利亚由于他自身的原因是一个动物,因为动物就包含在加利亚的定义中,加利亚是一种的动物。



(3)一个事物因为自身的原因而具有的品性,或者是因为这个事物的某一部分而具有的品性,也是“由于自身”



(4)那些自身的“因”也是“由自身”。人类有不止一个“因”,如,动物以及两只脚等,但是人之所以成为人,完全是因为自身的原因。



(5)无论什么品性,只要是一个事物独有的,虽然不是事物内部的东西,但是从专有性上说也是“由自身”。



配置”的意思是指具有多个部分的事物,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布置和分配。这里的布置和分配包括位置或者潜能,也可能包括形式,因为配置的意思里面就包含有位置的意思。



有”的意思是:(1)一种意思是指,拥有者和被拥有的事物之间的一种活动,这就是一种运动,很显然我们在这里不可能指这样的含义,因为如果采纳这个含义,那么关于我们拥有的事物来说,我们就具有无限的一系列“拥有。



(2)“有”还有另外一个意思,也就是指配置的意思,因为配置的原因一个事物被安排得好,也可能是安排得坏,这里的好与坏有可能是独立的,也有可能是相对于其他事物来说。进一步说,甚至任意一部分具有某种习性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一种配置,因此部分的优秀也可以是整个事物的习性或倾向。



“可变特性”的意义有:(1)可以改变的品性,例如,白和黑,甜和苦,重和轻,以及所有其他的这一类。(2)以上品性的实现,也就是已经完成的改变。(3)特别情况下指有害的改变和运动,最重要的是痛苦的伤害。(4)极端痛苦的经历和不幸在大的范围上说也叫“可变特性”



缺失:

(1)如果一个事物天然具有某种属性,甚至该事物天然不具有某种属性,在这两种情况下该事物没有这种属性,就被叫做“缺失”。

(2)一个事物或者它所属的种类天然具有某种属性,而该事物没有这种属性,就被叫做“缺失。

(3)一个事物天然具有某种属性,当它天然应该具有这种属性的时候,它不具有这种属性,就叫做“缺失。

(4)强行拿走任何事物也叫“缺失”。



持有:



(1)按照自己的天性或者冲动处置一个事物叫“持有”

(2)一种事物存在于另外一种事物中,就像物质材料作为可接受的事物接受其他事物一样,我们把这种情况也叫做“持有”



(3)就像盛装或者保有事物,因为当容器盛装东西的时候,我们说容器“持有”被盛装的东西。



(4)一个事物的本能让该事物运动或者活动,另外一个事物阻止它运动或者活动就叫“持”



“出自……事物”:



(1)出自某一种物质,这有两种含义,一是出自最高一级的物质种类,另外是出自最终一级的物质科属

(2)就像来自第一个驱动原则,例如,“打架从何而来?”从污言秽语而来。因为污言秽语是打架的起源。

(3)来自物质和形式的综合,就像是部分出自整体

(4)另外一种含义就像是形式出自部分,



(5)当我们说某些事物是来自于另外的其他事物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来自于其他事物的一部分。



(6)还有一种意思是一个事物在另外一个事物的后面出现。



部分:

(1)(a)一个量能够以任何形式划分成的事物就叫“部分”。因为如果我们把一个事物称为量,那么作为量来说,从它取出的任何东西都叫“部分



(b)在前面的一个意义中,有时“部分”仅仅是指能够度量整体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在一种意义上2是3的“部分。



(2)一种事物不是从量上划分,但是能够被划分成为种类,那么这样划分成的东西也叫“部分”。就是因为这一点,我们把科属叫作种类的部分。



(3)整体可以被划分成的元素叫“部分”,或者说构成整体的元素叫“部分”。这里的整体既可以是形式,也可以是包含形式的物质。



(4)一个事物的定义中包含的,用来解释该事物的元素叫整体的“部分”



完全

(1)由各部分组成的,被天然地当作是一个整体,如果没有缺少任何部分,那么就叫作“完全”



“完全”包含了应该包含的事物从而形成统一的整体,这有两个含义,第一种含义是被包含的事物各自是“一”,第二种含义是统一的整体是由被包含的事物组成,但是被包含的事物每一个本身并不是“一”,但是整体成为“一”。



(a)“全体的”或者用来表示“完全”的词语,一般是指被表示的事物含有多个单独的部分,“全体的”就是因为这些单独的部分,才被称为“全体的”,而这些单独部分的每一个都是一个整体。



(b)对于那些连续的和有限的事物来说,如果这样的事物是由几个部分组成一个整体,那么也叫“完全”。



并不是任何一个量性的事物都可以用缺损来描述,只有那些是“完全”的,而且又是可以分割的事物才可以用缺损来描述。



那些被叫作“完全”的事物,并不是说缺失任意部分都叫缺损。被移除的部分不能够是决定该事物本质的部分,另外被移除的部分不能够是和配置次序无关的任意部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叫缺损。



对于一个人来说,如果失去一些肌肉或者失去脾脏就不能够叫缺损,但是失去了身体外部的突出部分就叫缺损。并且不是失去任意突出部分就叫缺损,而是失去了那些不能够再生长的突出部分才叫缺损。因此上说,秃顶的人并不能够叫缺损。



种类:

(1)具有相同形式的事物的世代延续

(2)应用于第一个让其他事物产生的事物上。就是因为这一种原因,有一些人按照种族被叫作希腊人,而另外一些被叫作爱奥尼亚人。



(3)在某种意义上平面图形是各种平面图形的种类,三维实体是各种三维实体的种类,这是因为每一个平面图形都是某种种类的平面图形,同样每一个三维实体都是某种种类的三维实体,在这里一般的平面图形和三维实体,分别是平面图形和三维实体的基础,只不过具体的平面图形和三维实体在此之上有差别罢了。



(4)在事物的定义中主要的构成因素,也就是规定事物“是什么”的因素,等于就是事物的本质因素,就叫作种类。



(a)同一类型事物的世代延续。(b)在同一类事物中,第一个发起者,因为这第一个事物,才有了后来的同一类事物。(c)指物质,我们说的差异或者品性都是以下层为基础的,我们把这一下层就叫物质。



我们说“品种有别”,是指那些直接的基础不同的事物。也就是说不能把其中的一个分解另外一个的种类当中去,同时也不能把它们分解到同样的事物当中去。



假的:

(1)作为一件事是假的,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a)这件事不能够实现。



(b)有一些事物本身是存在的,但是对于这些事物的本性来说,它们并不是那些自己看起来是的事物,或者说是一些不存在的事物。例如,草图和梦。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事物,但是并不是在我们的印象中产生的事物。这样的话,如果我说什么事情是假的,要么是这件事本身不存在,或者说从这些事情产生的印象,是不存在的。



(2)假的说明是指描述的对象是不存在的,也就是描述不真实



(3)一个假的人,或者说一个不诚实的人有以下含义:指一个人愿意或者喜欢做这样的陈述,他之所以这样做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作假的陈述。



偶然:

(1)一个事情应用于另外一件事物上,并且可以是真实的,但是并不是必然的,也不是通常情况下发生的。



不论是什么属性,如果该属性的出现不是因为某一主体而必然出现,或者是因为某一时间而必然出现,又或者是因为某一地点而必然出现,那么该属性就是偶然。



(2)也就是说有一些属性,属于某事物,并且也是因为该事物自身的原因才属于该事物,但是这些属性并不是该事物的本质属性,那么所有的这些属性也是偶然属性

就像是对于三角形来说,它的所有内角和等于两个直角就是这种情况

#1 - 2024-1-26 22:42
(クリスマスなのに、お一人なんですか。 ...)
你佬是不是知乎豆瓣都不用了
#1-1 - 2024-1-27 08:48
incontri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