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6-1-18 00:27
Another (追番日益,补番日损)
萨评:日本对于债务至今实施的依然是“罪及妻孥”的处罚方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欠债不还,那么他的家人都要承担罪责,比如他的配偶的财产也会被强行剥夺用于还债,工资只能保留政府规定的最低部分;他未成年的孩子也不能享受最低生活费以外的娱乐,比如不经批准不可以出门去旅游——既然你能够省出钱来去旅游,就应该用这个钱还债。如果说这种处罚是对于借债人本人的,那么也算合理,但累及家人,不免让人想起古代的株连九族。日本泡沫经济崩溃的时候,很多日本人一夜之间成了这样的破产者。因为有如此严格的法律,颇有些本来恩爱的日本家庭立即做出离婚的决定,为妻儿保住了房子和正常生活的男人只能就此流落街头,变成了日本不时可见的Homeless。当然,这样的男人是不可以再回那个过去叫做家的地方,否则全家都可能被警方以诈骗罪起诉。
菊与刀220页
就是不清楚不知道可不可信。
#2 - 2016-1-18 06:41
(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不跟女儿H的都是异端 ... ... ...)
我觉得很正常啊
你的负债就是你家的负债什么的

贵天朝不也是老子留下来的债孩子也得还么
(不过貌似超出你继承的遗产的部分就不用管了?
#2-1 - 2016-1-18 09:26
Another
听你这么说我才反应过来,这在中国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的执行问题解析),的确是不能说是日本特色……
#3 - 2016-1-18 20:17
(Death is the gateway to Eternity, my dear.)
夫妻共同财产啊,各国都是这样的……然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同时债务也必须分割,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