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15-10-16 13:18
Sai🖖 (Awesome!)
以下是根据大家讨论拟出的收录范围初稿,对于不明确以及有长期有争议未明确的部分请大家在回复中提出。
1.1. 总则
1.1.1. Bangumi 收录全球范围内与二次元 / ACG / MAG / Otaku / Geek 文化 (下文简称 ACG 皆指这一广义概念) 相关的动画,游戏,音乐,书籍,三次元影视作品。
1.1.2. 收录条目主要以放送,发行,出版作品为主。其他像是各视频站上的视频,原创动画,杂志上的短篇,网络连载,小游戏等,见 1.2 各条目细则。
1.1.3. 同人类作品。华语区作品由社团与作者主动添加至天窗联盟。书籍类同人作品详见细则,同人音乐和游戏类可以添加。
1.2 收录原则
1.2.1. 动画
• TV 动画,剧场动画,OVA 和漫画附 OAD 等等动画作品。
• 各种途径发表的原创、同人动画、短片作品收录至「其他」分类。
• 对于 R18 动画等作品需要注意下封面和简介等。
• 中文配音作品、MAD 等基于原版素材剪辑重新制作的作品,不予收录。
1.2.2. 书籍
书籍目前包括了小说,漫画和画集,以及其他一些出版物。
• 小说类别,主要为轻小说、正式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漫画类别,目前主要以发行单行本为基础。
• 杂志登载、网络连载或其他未收录进全集或单行本的的原创短篇漫画、小说可以添加。若后期集结出版会合并条目。
• 画集类别,同样是以画集出版物为主。
• 杂志类别,杂志可以建立独立条目,不同期数不重复建立条目。
• 其他出版物,与总则 1.1.1 相关的,如设定集,宅文化研究,技术书籍,明星,声优写真集等,可以收录。
• 同人类作品,拥有正规出版号 (ISBN) 的商业志可以收录。
• 同人类作品,华语区作品由社团与作者主动添加至天窗联盟。非华语地区,各展会上由社团自己印刷贩卖的同人志,册子等非商业作品原则上不鼓励添加,著名作品可以建立系列。
• 天窗联盟中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原作。
• 与动画,游戏作品等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
• 仅有三次元影视作品,与 ACG 无关的原作,不予收录。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轻小说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2.3. 音乐
• 主要包括 OP,ED,原声,角色歌等等周边歌曲;ACG 歌曲为主或是有关联的歌手,组合,声优团体等的乐曲。
• 目前主要是以正式发行的单曲、专辑来建立条目。
• 各类同人音乐作品等。
• 站内收录的游戏、三次元主题曲、原声集可以收录。
• 与 ACG 相关的广播剧、电台节目、Podcast 等。
• 广播电台节目,可建立一个总条目,推出过 CD 或其他发行版的关联到主条目。
• ACG 用户间耳熟能详、传播较广但与 ACG 无直接关系的作品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 参与过 ACG 作品的音乐人,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2.4. 游戏
• 包括各平台上发行的各种类型、题材的原创、改编、同人游戏。
• 网络在线游戏,桌游等。
• 一些小游戏,网页 Flash 游戏,按受众可以添加。
1.2.5. 三次元
• 主要包括日剧、欧美剧集,收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1 中的类型。
• 电影作品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作品可以添加:与 ACGN 直接相关,有动画书籍游戏原作的;有科幻或奇幻类电影奖项提名的科幻或奇幻类作品;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其他电影不予收录。
• 与总则 1.1.1 相关的影视作品,如 Live,纪录片,节目,真人秀可以收录。
• 其他国家地区,由漫画、动画、游戏改编的作品可以收录。
• 华语分类设立初衷为方便用户记录自己正在看的电视剧,不应收录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作品。
1.3 条目版本
1.3.1 动画
• 重制版,HD 修复版,若没有剧情剪辑上的重大变化,则以初版为准,不予收录。
1.3.2 动画条目相关的 Web 放送、特典、隐藏话按以下原则处理:
• Web 动画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多话特典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发售 BD 时未公布的、发售时间距原作跨度较长的 OAD,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剧情相关的隐藏话作为 SP 放在主条目里
• 因为档期原因移至 Web 放送的放在主条目里
1.3.3 音乐
• 曲目相同,封面不同的各种初回版,限定版只收录一份。
• 不同曲目的各种初回版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1.3.4 书籍
• 系列作品的文库版、完全版等不同版本使用关联系统进行版本关联,不建议添加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版本。
• 单行本作品(包括不限于内容差别小,装帧不同)的不同版本只收录一份。
• 在国内网络平台连载并已出版的作品可收录系列与单行本;多地区出版的作品只收录首发完整版,删减版标题写入别名。
1.3.5 游戏
• 画面、剧情有重大改进的重制版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 不同平台,同一标题的作品,若有画面、内容有巨大不同,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 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包括不限于内容差别小,标题不同;合集打包,无新要素;删掉H,添加CG),只收录一份。
1.4 人物系统方面
人物系统目前分为虚拟角色和现实人物两个方面。
• 虚拟角色包括 角色、机体、舰船、组织机构。怪物和各种奇特生物等目前是算在角色里的。
• 现实人物包括 声优,漫画家,作家,绘师,制作人/公司等等(目前分类还有待补充)。
• 不应随意添加人物,最好是有作品可以关联的。个人建议:不要受一时的流行影响而添加一些没有多少意义的内容。
• 特别的,关于一些元数据(例如地球、圣光等),或是 Bangumi 本身(例如一些成员,bgm38 等)的一些内容作为 meme 可以添加。但不鼓励收录。
1.5 争议解决
• 不符收录总则,或对归类有争议的条目,由 WIKI 管理员进行锁定操作,并由社区成员讨论解决。
• 不鼓励收录的作品,WIKI 管理员有权进行锁定操作,并由社区成员讨论解决。
2.1 定义
2.1.1 广义的 ACG
• Bangumi 采用广义的 Anime Comic Game 理念,包括但不限于:日本的动画、游戏、小说,及相关音乐、影视,欧美的 Cartoon, Comic, Novel, 相关的 TV Series, Movie,中国的动画、游戏、漫画,相关的音乐、影视等等。
• Bangumi 不是日式二次元作品专门站。
• 无法明确界定范围的作品,可根据各国次文化圈的展览展会为参考,如日本的 Comic Market,欧美的 Comic Con (NYCC / MCM) 等参展作品、Coser 扮演角色简单判断。
2.1.2 不鼓励收录
• Bangumi 收录作品时尽量采用完整收录原则,意即一个作者的作品尽量完整收录。但过多非 ACG 条目可能会影响到网站主体用户,维基人可根据需要酌情添加完善。
Ref.
http://bgm.tv/group/topic/15692
http://bgm.tv/group/topic/20802
http://bgm.tv/group/topic/20782
http://bgm.tv/group/topic/310682
修订历史
20230411 明确三次元 - 电影收集规则
1.2.5 修改:
• 电影作品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作品可以添加:与 ACGN 直接相关,有动画书籍游戏原作的;有科幻或奇幻类电影奖项提名的科幻或奇幻类作品;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其他电影不予收录。
1.2.5 原文:
• 电影作品中,与 ACG 直接相关,有动画漫画小说原作的,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可以添加。其他的不予收录。
1.3.4 删除:
• 有 ACG 改编的小说出版物只收录主系列条目,名著分类为「其他」。
20230227 明确书籍 - 小说收录规则
1.2.2 修改
• 小说类别,主要是指轻小说,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小说类别,主要是指轻小说、正式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轻小说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3.4 增加
• 在国内网络平台连载并已出版的作品可收录系列与单行本;多地区出版的作品只收录首发完整版,删减版标题写入别名。
• 有 ACG 改编的小说出版物只收录主系列条目,名著分类为「其他」。
1.1. 总则
1.1.1. Bangumi 收录全球范围内与二次元 / ACG / MAG / Otaku / Geek 文化 (下文简称 ACG 皆指这一广义概念) 相关的动画,游戏,音乐,书籍,三次元影视作品。
1.1.2. 收录条目主要以放送,发行,出版作品为主。其他像是各视频站上的视频,原创动画,杂志上的短篇,网络连载,小游戏等,见 1.2 各条目细则。
1.1.3. 同人类作品。华语区作品由社团与作者主动添加至天窗联盟。书籍类同人作品详见细则,同人音乐和游戏类可以添加。
1.2 收录原则
1.2.1. 动画
• TV 动画,剧场动画,OVA 和漫画附 OAD 等等动画作品。
• 各种途径发表的原创、同人动画、短片作品收录至「其他」分类。
• 对于 R18 动画等作品需要注意下封面和简介等。
• 中文配音作品、MAD 等基于原版素材剪辑重新制作的作品,不予收录。
1.2.2. 书籍
书籍目前包括了小说,漫画和画集,以及其他一些出版物。
• 小说类别,主要为轻小说、正式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漫画类别,目前主要以发行单行本为基础。
• 杂志登载、网络连载或其他未收录进全集或单行本的的原创短篇漫画、小说可以添加。若后期集结出版会合并条目。
• 画集类别,同样是以画集出版物为主。
• 杂志类别,杂志可以建立独立条目,不同期数不重复建立条目。
• 其他出版物,与总则 1.1.1 相关的,如设定集,宅文化研究,技术书籍,明星,声优写真集等,可以收录。
• 同人类作品,拥有正规出版号 (ISBN) 的商业志可以收录。
• 同人类作品,华语区作品由社团与作者主动添加至天窗联盟。非华语地区,各展会上由社团自己印刷贩卖的同人志,册子等非商业作品原则上不鼓励添加,著名作品可以建立系列。
• 天窗联盟中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原作。
• 与动画,游戏作品等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
• 仅有三次元影视作品,与 ACG 无关的原作,不予收录。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轻小说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2.3. 音乐
• 主要包括 OP,ED,原声,角色歌等等周边歌曲;ACG 歌曲为主或是有关联的歌手,组合,声优团体等的乐曲。
• 目前主要是以正式发行的单曲、专辑来建立条目。
• 各类同人音乐作品等。
• 站内收录的游戏、三次元主题曲、原声集可以收录。
• 与 ACG 相关的广播剧、电台节目、Podcast 等。
• 广播电台节目,可建立一个总条目,推出过 CD 或其他发行版的关联到主条目。
• ACG 用户间耳熟能详、传播较广但与 ACG 无直接关系的作品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 参与过 ACG 作品的音乐人,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2.4. 游戏
• 包括各平台上发行的各种类型、题材的原创、改编、同人游戏。
• 网络在线游戏,桌游等。
• 一些小游戏,网页 Flash 游戏,按受众可以添加。
1.2.5. 三次元
• 主要包括日剧、欧美剧集,收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1 中的类型。
• 电影作品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作品可以添加:与 ACGN 直接相关,有动画书籍游戏原作的;有科幻或奇幻类电影奖项提名的科幻或奇幻类作品;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其他电影不予收录。
• 与总则 1.1.1 相关的影视作品,如 Live,纪录片,节目,真人秀可以收录。
• 其他国家地区,由漫画、动画、游戏改编的作品可以收录。
• 华语分类设立初衷为方便用户记录自己正在看的电视剧,不应收录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作品。
1.3 条目版本
1.3.1 动画
• 重制版,HD 修复版,若没有剧情剪辑上的重大变化,则以初版为准,不予收录。
1.3.2 动画条目相关的 Web 放送、特典、隐藏话按以下原则处理:
• Web 动画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多话特典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发售 BD 时未公布的、发售时间距原作跨度较长的 OAD,开新条目,关联到原作
• 剧情相关的隐藏话作为 SP 放在主条目里
• 因为档期原因移至 Web 放送的放在主条目里
1.3.3 音乐
• 曲目相同,封面不同的各种初回版,限定版只收录一份。
• 不同曲目的各种初回版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1.3.4 书籍
• 系列作品的文库版、完全版等不同版本使用关联系统进行版本关联,不建议添加自己未看过或未在追的版本。
• 单行本作品(包括不限于内容差别小,装帧不同)的不同版本只收录一份。
• 在国内网络平台连载并已出版的作品可收录系列与单行本;多地区出版的作品只收录首发完整版,删减版标题写入别名。
1.3.5 游戏
• 画面、剧情有重大改进的重制版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 不同平台,同一标题的作品,若有画面、内容有巨大不同,可以收录,并关联为不同版本。
• 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包括不限于内容差别小,标题不同;合集打包,无新要素;删掉H,添加CG),只收录一份。
1.4 人物系统方面
人物系统目前分为虚拟角色和现实人物两个方面。
• 虚拟角色包括 角色、机体、舰船、组织机构。怪物和各种奇特生物等目前是算在角色里的。
• 现实人物包括 声优,漫画家,作家,绘师,制作人/公司等等(目前分类还有待补充)。
• 不应随意添加人物,最好是有作品可以关联的。个人建议:不要受一时的流行影响而添加一些没有多少意义的内容。
• 特别的,关于一些元数据(例如地球、圣光等),或是 Bangumi 本身(例如一些成员,bgm38 等)的一些内容作为 meme 可以添加。但不鼓励收录。
1.5 争议解决
• 不符收录总则,或对归类有争议的条目,由 WIKI 管理员进行锁定操作,并由社区成员讨论解决。
• 不鼓励收录的作品,WIKI 管理员有权进行锁定操作,并由社区成员讨论解决。
2.1 定义
2.1.1 广义的 ACG
• Bangumi 采用广义的 Anime Comic Game 理念,包括但不限于:日本的动画、游戏、小说,及相关音乐、影视,欧美的 Cartoon, Comic, Novel, 相关的 TV Series, Movie,中国的动画、游戏、漫画,相关的音乐、影视等等。
• Bangumi 不是日式二次元作品专门站。
• 无法明确界定范围的作品,可根据各国次文化圈的展览展会为参考,如日本的 Comic Market,欧美的 Comic Con (NYCC / MCM) 等参展作品、Coser 扮演角色简单判断。
2.1.2 不鼓励收录
• Bangumi 收录作品时尽量采用完整收录原则,意即一个作者的作品尽量完整收录。但过多非 ACG 条目可能会影响到网站主体用户,维基人可根据需要酌情添加完善。
Ref.
http://bgm.tv/group/topic/15692
http://bgm.tv/group/topic/20802
http://bgm.tv/group/topic/20782
http://bgm.tv/group/topic/310682
修订历史
20230411 明确三次元 - 电影收集规则
1.2.5 修改:
• 电影作品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作品可以添加:与 ACGN 直接相关,有动画书籍游戏原作的;有科幻或奇幻类电影奖项提名的科幻或奇幻类作品;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其他电影不予收录。
1.2.5 原文:
• 电影作品中,与 ACG 直接相关,有动画漫画小说原作的,有较多同人作品的可以添加。其他的不予收录。
1.3.4 删除:
• 有 ACG 改编的小说出版物只收录主系列条目,名著分类为「其他」。
20230227 明确书籍 - 小说收录规则
1.2.2 修改
• 小说类别,主要是指轻小说,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小说类别,主要是指轻小说、正式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轻小说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为保证条目完整性,可以收录,但不鼓励收录。
1.3.4 增加
• 在国内网络平台连载并已出版的作品可收录系列与单行本;多地区出版的作品只收录首发完整版,删减版标题写入别名。
• 有 ACG 改编的小说出版物只收录主系列条目,名著分类为「其他」。
我建议只是一本完的都该合并,简介里注明(少量加笔情况的)信息
另外短篇漫画日后收录进单行本的情况我也一直觉得很暧昧
ps.建议添加web动画分类
杂志登场的短篇可以添加(比如乙一的《f先生的口袋》)
后期收录进单行本(短篇集,或是单行本附赠无关短篇)需要合并(光看指导原则好像是1.1.2和1.2双向指定,几乎等于没说…)
另外还是想确定一下oad的标准,只要是同一部漫画/小说的oad都算一个条目,还是根据内容(要是前后明显是不同章节)分条目?
OAD 不太清楚,有什么参考条目?
http://bgm.tv/subject/14514
http://bgm.tv/subject/31212
http://bgm.tv/subject/86722
http://bgm.tv/subject/104196
合在一起的
乙一那个跟我有一毛关系啊
http://bgm.tv/subject/117030
http://bgm.tv/subject/63858
http://bgm.tv/subject/47378
http://bgm.tv/subject/108960
http://bgm.tv/subject/53903
http://bgm.tv/subject/52123
标签里一搜“短篇”,又多又乱
有的只是杂志其中几页?
前者我觉得可以收录,后者看大家意见。
这样处理如何:如果没有收入单行本的短篇可以添加,如果之后收录了就合并到收录条目。
约束点是这里: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不予收录。
没有改编过的不收录。
• 与动画,三次元作品相关的原作。
无关的适用: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不予收录。
(没人玩的也不会有人建吧)
我就想问问能在新功能上线之前能给这类条目订个标准吗?我可不想看个游戏条目还会冷不丁的被剧透。
康熙来了爸爸去哪那种东西留着真的好吗_(:3」∠)_
楼上问完之后就锁定了所有综艺条目,我没有看到草案有相关规定变化,楼下讨论也没说需要锁定现有的条目。
能否帮忙解锁并且跟楼上沟通一下,谢谢。锁定最好有一个可以方便查看/搜索的地方,管理员锁定应提供有关规定说明。
因为看到你写的标准是acg相关以及电视剧……没有acg无关综艺节目的位置嘛……
不过我也同意管理员可见已锁条目,锁了的我自己都搜不出来
能在普通搜索里加一个可选项 “显示被锁定的条目”就好了,不然被锁了也会前赴后继的继续建。
作家又怎么算写?轻小说又写一般小说的作家还少吗?比如田中芳树樱庭一树这些人
就因为作家涉及面广,才有只许关联直接相关条目的限制。
粘土算粘土动画么?两个分类我觉得都行。
TVB 已经和波菇沟通过,只添加自己在看看过的作品。
有漫画不收录原作说不过去,诛仙也有条目。
Lolita 可以解锁
• 小说类别,主要是指轻小说,另外也包括一些有同人作品的,作为动画原作的一般小说,或是和 ACG 相关引发关注的作品等。
耳搔有人加?和音乐广播剧都沾不上边。
诛仙和什么...比如说:斗破苍穹是不一样的概念吧...这个真的都要收?
我有点晕了,这么问吧,冰火/魔戒这种如果不存在电视/电影改编,只有原作小说,按照bgm的收录范围,是积极收录/可以收录/不鼓励收录的哪种?
上楼更新了,但既然不违反那就没有问题了
1.1.2: 见1.2
这个还没上线,R-18 tag 和 R-18开关选项 遥遥无期
http://bgm.tv/subject/84864
http://bgm.tv/subject/147364
http://bgm.tv/subject/80996
http://bgm.tv/subject/147365
OAD同一作品是否按照小说/漫画的不同附带而分条目?
同一作品,动画分季放送,是否按照动画的分季分条目,或者还是跟随单行本发售同一条目中?
副标题既可以理解为单话的标题也可以理解为条目的副标题
总之就是现在标准很不统一
问题是有时候番外篇集也可以自圆其说
这个时候大家标记为看过的很可能就会被偷偷加上一话,非常麻烦
个人觉得再次推出oad的新企划都该新开条目,但需要老板认可,然后统一操刀
另外fz真的不拆吗,一直留着总有人以此为依据闹事
目前操作是同一条目。
但是那种挖出几年前的条目悄悄加一话我真的无法认同
http://bgm.tv/subject/697
http://bgm.tv/subject/2907
但说明一点FZ是其他网站都有拆分,大圈、银英这种分割动画流行前的作品并没有什么先例,为什么举FZ?谁让他看得人多最有影响力呢(
近的有,妖表这种没播完但是官网和维基都没有分档期的作品
是要合并还是拆分现在还无法定论
http://bgm.tv/subject/134318
也有新美战这种原来不拆分,官方搞了个三期新作不得不拆的作品
http://bgm.tv/subject/topic/6261
如果能转移吐槽和看过观众数拆分合并也不会搞得如此艰难
虽然某次企划到底是多少话并不好判断,到时候新开讨论具体再议也不迟
境界触发者也是。8月发布会(应该这个时间)说是新篇章。一样最后合并。
“新篇章”不一定拆啊@天野远子
钻A标题明确第二季。
然后就不了了之了,参照日文wiki和几个电视台放送列表,没分割。(倒是可以合。
合了说下,私信几个在看的吧。
从收录范围设立之日起:
· 官方一开始公布过完整分季计划的,按季度添加。
· 官方一开始没有公布过完整计划,在下一季开始前公布计划的,按季度添加。
· 官方一开始没公布完整计划,第二或第三季中途突然变化的,且还在放送的,可以按季度添加。
· 官方一开始没公布完整计划,本来没有第二季突然冒出第三季的,且前两季放送结束,第三季新建条目,前两季不拆分。
(还有什么情况可以继续补充)
現在音樂也有很多條目是同人音樂………
這麼做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这个就是吧?
但我是觉得这些类型都可以算进广义otaku里的,包括科幻奇幻推理小说。
总之,支持留三体和球状闪电。
像这个到完结也没出单行本http://bangumi.tv/subject/117402
有话数,还是应该保留。
一部剧情连贯的作品是否适合拆分评价,评价会不会导致排行榜上同一作品占有多个名额,需要讨论。
我感觉这些小说跟ACG文化 或者说宅文化很相关
新干线研究书籍都要收吗
虽然铁道宅这个例子可以用作品本身并非娱乐/文艺性质避开(主旨里没有明说但我感觉这点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吧),但本质问题是不能什么东西有个宅的说法就进收录标准了,我要是文艺宅那所有文学名著都可以收吗。具体收不收,目前从隔壁楼看来大多数用户的共识是基于与核心ACG圈的重合度,不完全重合的只收录重合的部分。这个定义没包含到的收录范围。。大概因为是亚文化?
希望您能够想好要说的内容,想好这个会对wiki系统造成什么影响,是否符合一些既有限定,是否会突破一些既有限制,再做发言。
我发现早就有了:http://bangumi.tv/subject_search/DJ+OKAWARI?cat=3
WEB 放送现在基本都是开新条目?
WEB放送指的是TV播放同期用网络宣传的衍生动画,还有另一种是TV没播完没有档期剩下几集用网络播放的作品
目前特典加在条目 SP 里的有哪些?
添加原则还是内容的相关性,比如隐藏话是主线剧情的日后谈或后续或前传,那应该添加到主条目里。
其他访谈之类的应该新立条目并关联。
http://bgm.tv/subject/58033这个才是中二病特典
http://bgm.tv/subject/115908
然而到了另一个作品里14集是BD隐藏话 SP是BD特典 但14集不能塞入SP两个集数不一样会混杂 但这样用户得等到14集播完才能点看过
· 多话特典开新条目(比如京吹这个)
· 隐藏话作为 SP 放在主条目里
那么这种算TV作品还是单独列条目的作品?
这类应该不多吧,应该归到主条目里。
另外,BD附送话也可以称作“OVA”(有些官方也是这么称呼的),而条目分类里是有OVA这一项的……
比如上个季度的overlord
sp算是tv播完之后的小短片,目前做为sp添加。
这种情况呢?
而BD/DVD附送的(经常会被官方称作“TV未放送[TV话数+1]话”)现在大部分都是作为SP收录在TV条目中的
(点格子也是问题啊,BD附送的经常在TV完结后好久才发售
原来想加一个兼容并包的原则,但不利于操作所以不在收录范围里提出。
但这只是一个附属功能,总体上还是希望条目满足现有用户的兴趣,方便收视管理,而不是靠三次元吸引不同用户群。
另外反对三次元的同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受相关条目干扰么?
完全不用三次元,基本不受干扰。
有时会看到好友添加或收藏三次元的消息。
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一个”屏蔽所有三次元消息推送“的选项。
Bangumi 整体还是去中心化比较长尾的,不去特别关注根本不会找到对应条目,原作这个部分我认为还是应该保留。
问题是你现在松了口,未来难保有很闲的人添加大量此类书籍,琼瑶全集,鲁迅全集,沈丛文全集⋯⋯我已经不想举例下去了
• 参与过 ACG 相关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不予收录。
那么我还是问你,琼瑶这种仅仅是三次元华语剧的原作你要怎么办
• Bangumi 已收录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不予收录。
所以“三次元作品相关的原作”这句是不是删掉比较好
就拿琼瑶来说吧,如果她有十部作品,其中只有还珠格格改编为电视剧。
三次元收录了,那可以添加还珠格格的原作,但她的其他作品不收录。
例如村上春树,他的一部作品改编成了日剧,那只有那部日剧的原作可以收录。
所以书籍部分 Bangumi 已收录作品的原作作者,其与 ACG 无直接关联的作品,不予收录。是合理的。
我原来用的 ACG 泛指的是 1.1.1 中约定的范围。
我就是不赞同“三次元作品的原作”这整个一句话啊啊啊
国内的耽美从来就没添加过吧
这个作为争议点再开专贴讨论吧。
武侠就算能加也是建立在他勉强算是轻小说的行列
琼瑶你这不是三次元反推过来的吗
然而你又用武侠来举三次元可以反推的反例?
总原则真的是写着好看的吗……
开放添加此类条目只能说老版人太好......
电影不加也行如果开放怕也会出现华语剧的问题_(:3」∠)_
原作是为条目完整性考虑必要的关联,也已经限制同作者无关条目不予添加。不然去豆瓣就好,书影音各无关系。
比如白色巨塔是小说改编的日剧,但无论日剧还是原作小说都和ACG无关,那么日剧虽然可以在三次元分类添加,但原作小说就不应该添加,这是我的意见
看到在bangumi出现比如说手撕鬼子类似的条目,一定会让我大吃一惊。
但是按照老板的现有标准,如果能够有人开个空白马甲号,点击在看,是否就是变成允许收录了呢?
再一个,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三次元已经有莫言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吧,如果要考虑到原作是否莫言的小说又允许收录了呢。
之前想过超过 10 人或者多少人同意才能建立条目,但执行起来太麻烦。
目前来说暂缓华语综艺节目的添加吧?没有看到什么特别值得收录的作品。
三次元部分还是拆分或者允许屏蔽比较能调和矛盾。
就是觉得现在的规则太过宽泛啊。
考虑的更细致一点甚至可以有比如说这本剧的质量非常低劣。
这些都是在规则范围内允许
但是想必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不太好的条目吧。
三次元整体参与度很低是事实,没必要太过紧张。
甚至说 建立在这个层面上的原作,演员,小说家,编剧,导演。都让我恐慌。
不知道sai老板是否考虑到这个三次元条目衍生出的人物条目问题
当然这里说的可能有些极端了。希望能理解。
即使参与度低也希望能够在这个收录范围能能 确定 一个标准出来,而不是泛泛而论的允许用户添加自用的...
如果真的不需要紧张就不会出现波谷现在的情况了。
现在突然放宽到这些东西的原作是不是不妥,书籍条目在使用的人比三次元多多了,而且并没有“华语书”这一个分类,而是跟其他小说放在一块的,而“其他”这个分类基本上是用作公式书一类的既非漫画也不是小说画集的东西,放这种也不合适
我也支持国漫这方面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网络连载的国漫是否能够直接说:收收收,只要有人看就收?甚至包括所谓weibo连载的长条漫画?(这个毫无疑问现在可以算在漫画的范围内吧。
所以这方面的标准需要一个清晰的能够划分的标准
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允许用户自用”
漫画部分本来就是 Comic 相关,不分国界,只要有人主动添加,网络连载、条漫都可以收录。
比如有人添加琼瑶的电视剧,然后bangumi就有了整套琼瑶小说?
想想都可怕
各方面来说没有原作都说不过去。
不是说好单行本为主,有正规出版的杂志连载短篇可以适当添加吗老板
条漫是电子化发展的趋势,不应该忽略。
当然如果未来有人愿意为她集结成册出版当然没意见
网络漫画门槛太低,比同人本还低,本质和起点文这种是一样的,谁都可以画谁都可以加
杂志登载、网络连载或其他未收录进全集或单行本的的原创短篇漫画、小说可以添加。若后期收录会合并条目。
条漫没有门槛,任何人都能连载,如何一视同仁?
而如果只关联豆瓣,这个可以自动化。
我的观点 也就是你所说的我的私心
不过看老板的意思大概是不会删有人花时间添加的数据了。那么只有管好眼睛了。
助理监督
CG监督
美术设计
CG制作
副导演/监督
3D监督
3D制作
暂时想想就这么多。望补充
总监督大概类似总指挥,确定主体风格之类的。监督则具体参与。
有错请指正。
'en' => 'Special Thanks',
'cn' => '友情協力',
'jp' => '特别鸣谢',
另外还要加个クリエイティブプロデューサー 创意总监的职位,这个职位并没有达到制片人的权利,不能归为制片人
https://bgm.tv/group/topic/4482
漫改电视剧可以添加演员,那完全无关的三次元条目呢?
#15-6说,对自用类型条目(在那层的语境下特指华语综艺,但我认为逻辑可以推广),不考虑完善数据库的目的
那么基于此的一个建议:对于这类自用点格子条目,禁止添加新的关联人物。已有人物如果没有别的符合收录标准条目的关联,砍。如何?
简单来说国内的网络耽美小说根本就不可能出版所以不能加
跟是不是耽美没有本质关系
按大原则来
http://bangumi.tv/person?type=6看这个页面更直观
但人物分类会。有个页面会默认显示人物分类的新条目。而且添加新人物的时候,除非你自己保存新建页面网址,或通过搜索页面找不到的情况下能够得到新建人物的按钮,不然势必会点到有新入条目列表的页面去创建新条目。
这也是为什么我几乎完全不搜不关注bgm上的华语剧信息,也依然发现了贾玲这个条目的原因。因为刷人物页面的时候看见了。
我给个原因吧 游戏区某软粉专门刷全平台作品的XB封面(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推出不同版本封面浏览功能啦
我的意见是不打码且不默认显示,想看自己点。而条目缩图允许自己框选范围。
http://bangumi.tv/subject/77372 destiny,最早的封面就是全平台,结果中间你编辑之后封面就换X1版,装啥呢?TTK你还不是照样传的X1版封面?
http://bangumi.tv/subject/136131 辐射4,有全平台封面,照样用X1的,最后修改人还不是你?
http://bangumi.tv/subject/124765 黑魂2,多封面照样X1
http://bangumi.tv/subject/117092
http://bangumi.tv/subject/73451
http://bangumi.tv/subject/34486
http://bangumi.tv/subject/42337
http://bangumi.tv/subject/96750
http://bangumi.tv/subject/56706
http://bangumi.tv/subject/9927
http://bangumi.tv/subject/108749
http://bangumi.tv/subject/112321
http://bangumi.tv/subject/49796
http://bangumi.tv/subject/88890
http://bangumi.tv/subject/89513
上面一大堆游戏都有全平台封面,大部分原本就是全平台封面,然后你自己过来就编辑改成XBOX版封面,你自己说说你是想干啥啊?主机厨抢阵地呢?
三次元电影作品限制只与 ACG 相关。
电影有ACG相关的限制。
但是影视剧和综艺节目没有?
比如:按照广义ACG定义+“科幻是欧美的轻小说”的最高法院解释,那隔壁楼的问题之一“科幻小说是否收录”就不需要讨论了
当然不是说哪种定义对错或者更好,只是个人认同的范围
我质疑的原话: • Bangumi 采用广义的 Anime Comic Game 理念,包括但不限于:日本的动画、游戏、音乐、小说、电视剧,欧美的 Cartoon, Comic, Novel, TV Series,中国的动画、游戏、漫画、音乐等等。
再重申一遍,我不是反对收录电视剧,但是在规则里直接说本站的收录范围是广义ACG+电视剧不就好了?为什么要硬拗出来一个电视剧属于acg文化(就算我们加上geek文化,otaku文化,各种亚文化,大部分美剧依然不属于此范畴)的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人这么认为的概念?
其实如果往下看,在三次元的部分,
1.2.5. 三次元
• 主要包括日剧、欧美剧集,收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1.1 中的类型。
已经明确提到了可以收录日剧,欧美剧集中不属于1.1.1(也就是所谓的广义acg)中的类型了,那在广义acg(1.1.1)的定义中自然也就没必要自动包含全部的日剧和欧美剧——因为不会对本站的收录范围造成影响。
另外三次元日剧欧美剧无论广义狭义本来就不受 ACG 这一约束的限制,这几年执行起来也没有什么问题。
1. 部分电视剧属于acg文化圈不等同于acg文化圈自动包含所有的电视剧
2. 我从来没有反对收录一切日剧欧美剧,但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日剧欧美剧而被允许收录的,而不是因为他们是acg文化而被收录的。而这条已经在1.2.5中cover了
3. 因上,在对于“acg文化”的定义本身不应该也无需包含一切日剧欧美剧
我从头到尾只在argue“acg文化”的定义,而不是本站的收录范围
我觉得是不是可以简略一点,既然我们的意思是,动画、漫画、游戏等核心media自动获得资格,其他靠与之“相关”获得资格,把语言组织成
• Bangumi 采用广义的 Anime Comic Game 理念,包括但不限于:日本的动画、游戏、漫画、相关的音乐、小说、影视,欧美的 Cartoon, Comic, Animation,相关的Novel, TV Series, Movie,中国的动画、游戏、漫画、相关的音乐、影视等等。
这样后面影视剧那句也不用特别标出了。
我的感觉就是作为总纲的部分,可以稍微含糊(反正具体可以参见细则)但是不能有知识性错误。
我好像有点把自己绕进去了,写完自己看看也觉得正当性并不是理所当然,anyway姑且一看不make sense请无视
再加上现在既定的范围划分的相对严谨,希望能够往好的趋势发展
另外就是上次提过的wiki管理员活跃人数问题。希望能考虑。
之前三天两头的就被挂城墙搞得我都不怎么敢操作了_(:3」∠)_
只挑会挂我的人问,有意义吗
我說幾十個要合並的條目,怎麼可能一一詢問
反對的人包括你至今也不到五個
不然就是與大眾意志違背的無理取鬧者(掛城墻並和廣大用戶互噴的人),我為什麼要浪費精力去通知無理取鬧的人?
“除你之外所有人最後都協商好了。”——这意思是与我还没协商好。那么哪里没协商好?
回:与我还没协商好吗?我是反对你什么。
“協商好了你現在還會這麼多話?”——从#50-12起到#50-19我一共说三句话,这叫“多”。什么意思?这句话怎么理解?我看了三遍。这句话到底怎么理解?
回:我是反对你什么。
“那你現在在說什麼。”——这句话怎么理解?
回:我说:我是反对你什么。
到底我有反对你什么,到底哪里没协商好,这就是在交流,而你一概不回。
什么叫做无法交流?这就叫做无法交流。根本无法交流!
然后天国的性魔(
立场相对中立 能够沟通 也干过不少活熟悉wiki系统
@leins=pallange 我觉得也算中立吧?而且基本是一直在维护漫画这块,推荐下他
熟悉条目编辑,有责任心,时间相对充裕,非三分热度。
基本要求,不然浪费名额,毕竟条目管理员一个手指就数的过来,有一个人不作为影响就容易看出来。
首先声明并不是认为你人不好,容易钻漏洞之类的人身攻击以及恶意。而是对于Bangumi这个站的综合性考量,波谷的管理员可能不太合适。
一方面是管理员所要求的相对的中立性身份,即使到现在依旧有“不鼓励的内容”如何诠释就成为了之后的问题之一,而启用有争议的用户是否会造成向某一方向偏倚。
第二是管理员所要求的冷静以及理性的逻辑判断,相比不会希望看到下一个性魔菊苣被直接删数据的情况,当然这里是说的夸张了一点,但是像波谷一样有些时候会突然上头无法沟通的用户请允许我认为无法信任能够进行交流。至于前例请参照这次古龙事件的起源,以及上一次挂mizu的事件,以及再前面一点和leins都发生过争吵。
有暴脾气的你也可以提交反对意见。
有问题就讲,能交流就交流,要不然我也不会反对。
让你不舒服我道歉 这也是为啥我觉得我做不了管理员的原因之一——有时候交流可能产生障碍,有一定的偏颇意见。
还是说你认为和大多数用户以及wiki人想法相反的做管理员比较好吗?
有想法的人可以跳出来自荐
现有维基管理员投票数有效率自动翻倍
确切说,所有管理员操作应当在一周内可逆!
要是我拿到管理员权限,我立马趁sai不在线时从条目1拣收藏多的合并到条目8000,统统合到坟场,8个小时毁灭bgm。
或者这样,如同某些重要的维基百科bot页面有个点击暂停其自动操作按钮,我希望有暂停某管理员的管理员权限按钮:按下时输入暂停理由和时段,无理由恶意暂停管理员权限者永封。
1很闲 2有责任心 3很适合当客服
另外由此看出波菇的战斗力很强,一己之力爆刷人物频道。
可惜就是沟通容易出现障碍..
是说你是这次讨论的争议人物这句话吗?
私怨我不掺和了,但个人也是反感三次元条目以一定规模涌入的。华语剧之前开放的时候就只是自用,不包含完善数据库的目的,现在的收录标准里也是如此。
bgm的wiki与mediawiki这个软件毫无关系。
作为二次元三次元全都涉猎的人来说,bangumi最大的用处就是记录。记录更新追剧的进度,如同bangumi的名字一样。没有强烈如二次元宅一般摒弃厌恶三次元,也未有如三次元一般不理解二次元。
作为中间人,之所以不喜欢豆瓣,无非就是,豆瓣对于记录进度丝毫不友善。虽然资料全,但是不好用。
我觉得问题出现在产品组想把Bangumi做成什么样的产品。对于我这样的消费群体来说,是纯净的二次元空间还是一个主打记录的功能性网站。各有利弊。
看sai怎么抉择吧。
【看看各区rank就知道品味有多么纯粹
如果按照这个收录规则,官方配信(主要以动画相关配信曲为主),书籍附CD都是可以的。
Live我现在仍认为不收录,除非有发行CD(比如初音未来的第一次39演唱会)。Live相关制品大多为DVD/BD,纯DVD/BD的不要。而且Live怎么说也应该更靠近三次元频道,但三次元频道现在也不能收录。
@Sai 麻烦细化条例
比如整合之前出过的八张cd,个人觉得不添加
还有就是多出一张新收录,我觉得是以特典的形式单独加新的那张碟比较好?封面可以用box的
多版本如果曲目相同的话,应该是合并
sai楼上说可以填多版本 限定盘关联多版本,如果合并曲目 又变成整合版了 岂不是和现在的状况一样,出于找资料码信息的考虑 我不希望合并,全部版本全填,重复曲目全保留。
整合版信息混乱没法分出曲目所在版本的顺序和专辑封面。
别的都是随缘
我一般都用碟面
店铺特典CD如果可以添加封面怎么找是有点问题,官方给图还好没有给图无扫图无手拍 只能空着封面不上传或者传个bgm38什么图代替一下。
店铺特典CD可以收录嘛 需要讨论一下。
我加了三个月的石头的店铺特典啊!!!
(而且并没有什么人反感,对吧?对吧?
店铺特典CD是赠品正式发售专辑并不包括它,能加店铺特典CD当然很好,不能的话希望以后能出细规讨论一下。
有时候freetalk算特典,我也拿不准算在一起还是拆开
问题是封在一起的特典碟,也许只有初回有,普通版没有的那种
所有版本都是一起贩售的没必要拆
关联不同版本?
要是支持CD盘名填写就更好了。
以上是理想例子。
合并整合盘取最全版本,或者把不同版本不同曲目集合到一个版本里 你是更倾向与这种填法吧。
或是一个限定版条目,一个普通版条目
都行,只要标准统一
可拆开独开条目是店铺特典关联到相关CD
最常见是通常\限定盘 有些专辑会出两个版本以上3、4个版本 多版本要怎么填怎么收录条目等规则统一。
也可以一个主条目在曲目里注明
类似于543 触手猴 乐器演奏一类的艺人现在还没有具体可关联选项,可不可以增加乐器演奏的关联… 因为现在只能关联艺人(演唱歌手) 很多纯音配乐专辑可关联的选项只有 词 曲 编 专辑艺人直接空缺 不觉得关联模式很有问题吗,因音乐类型而直接忽略发售艺人。
我的个人原则是音乐条目信息保持简洁且相对全面来着...
不要逼我删掉三个月的成果啊
也有些是角色歌,游戏的OPED,还有的会把OST塞进特典里
塞OST的基本就不会单独出了,这点十分蛋疼
通常盤/動畫盤/初回盤確實可以合併
http://bangumi.tv/subject/135632
手機不方便只挖出一個
独立添加没问题,之后看看是不是需要像菜籽说的那样能合并在一个条目显示。
不同店鋪特典連聲優都是完全不一樣的
特典的關聯分類支持!比其他好太多
其實直接命名叫“freetalk”也行(並不
另外BLCD的特典基本是FT,乙女碟的特典都是小番外,FT比较少
这个已经算是重大变化了?
合并的话会合并自己的收藏,如果两个条目都标注过会以原条目收藏为准。
可以用wiki模式都写进左边去的、
http://bgm.tv/subject/66803
如法正常排序那是系统的锅,没办法
@Sai
自己加{[][]}的在索引能显示出信息 但系统不识别数据 当成未填写处理
http://bangumi.tv/book/browser/c ... ort=date&page=6
http://bangumi.tv/book/browser/c ... ort=date&page=6
还有出版社和其他出版社写反了
我觉得这种就别用{[][]}了 只利于排版
……那用什么比较好
波菇那个需求 除非全部只写初版日期 然后封面也得对应用初版的 这样有的书不利于用户识别(还是球多封面功能
再版有新卷数
这样如果前面的用初版看起来就不是一套……当然单行本收入系列后跟排序没什么关系
分类浏览/browser索引在[全部]下按时间排序也有这问题...
多卷下的单行本也不关联人物了 无所谓了
所以我其实刚刚说的是废话(躺
刷分问题吧 举个栗子某些用户依然屡教不改
http://bgm.tv/anime/list/265466/collect
还有增加黑名单/塞抹布功能,如果制止不了部分用户刷分或者钓鱼骂战至少让其他人眼不见心不烦吧,使用黑名单后双方完全不显示对方状态,无法提醒看不见回复
完善播放方式,比如web、oad等;
细化职位,最好能把这个功能分离出来给管理员;
封禁广告、删广告功能分离出来;
职位自动关联时能区分简体、繁体字,否则惨不忍睹;
将条目从其他转移到WEB后,作品里本身填了必要信息比如集数和日期,在搜索页面依然看到作品‘信息暂缺,我来编辑’得重复编辑两三次才得以显示
http://bgm.tv/anime/browser/web
填X年X月X日和X.X.X的格式或只写年份得编辑两次才能在搜索显示
我提议的黑名单功能是对事的,被通知的,因为什么被黑名单,达成针对性,阻止该用户继续折腾。且被黑名单的人仍然有被限制的热线联络机制,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用户注册马甲加倍闹。等等。
你提议的黑名单方案简单可突破,拜阿叉所赐我都有现成针对方案了,你再让sai花时间做个我玩腻的玩具?
说到功能,我还是自荐tag管理员,如果有同义tag合并系统的话(我记得sai好像已经在做)。嗯届时你们可以天天让我合并tag,这样你还有话说吗。
打个比方我不想看到你没事就AT我说些废话,你能怎么办?不会停止AT我吗?还是我得滚出BGM?你会说增加无法提醒功能,这和黑名单有何区别?
你的任何想法都是在目前的规章系统上钻漏洞反对,也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你没有威慑力,所以没有人听取。之前我提议让你成为监管管理员的职位,这样你的话语和行为照样有威慑力,可你宁愿拿着用户当盾牌而否决,希望群众互相监督,那何必需要管理员?开放所有功能给用户使用不是更好?要知道互相监督的成本可是大于管理员,并不是所有的用户都对维基有兴趣
我不知道这条“敢情全BGM都要听你说话?不管想不想听都得接受?真是大爷”是如何推导出来的——呃如果是你误解“热线”的意思我就理解了。所谓“热线”是唯一一次申诉机会…有空详述。
方案多,其中一种:标记此@为废话并公示,且传达@你的人,告知面临被黑名单的剩余警告次数(3,2,1)。这种解决方法你完全没有想过?对方如果不知道你理解为废话当然会继续@你——
你为什么到现在才说?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的想法(读心吗),网上又看不到你的脸色。
先问下:你是否了解并认同“把权力关进笼子”?……大概不认同。
1.我只需要说这系统存在漏洞可利用,猜测下会有什么后果,你们听不听随便,等真发生了我就可以当预言家,你为什么觉得我需要威慑力。在bgm我不需要什么高于维基人权力——为反对而反对?等等,你是不是认为不钻漏洞就不会有漏洞?没事找事?或者你是否赞同花剌子模信使“本朝大好形势,全让报丧信使报坏了”?
2.咦,原来你看我“不需要什么高于维基人权力”所以认为“拿着用户当盾牌而否决”——你皮革不也是用户——那么我当官吧,tag官,问“这样你还有话说吗”。从回复看你是觉得tag官不算官仍是拿用户当盾。但在bgm管理员也是用户,就算你提议的“监管管理员”,那还要点格子。
3.你最大的理解错误就是“群众互相监督”。我为什么要提有暂停管理员权限的必须是“有编辑权限的人,即‘维基人’权限者”?因为维基人与管理员利益相关,从你“并不是所有的用户都对维基有兴趣”看得出你是怎样错误理解的。
你不清楚:
因为管理员的权限涉及维基人利益,所以维基人应当有权力限制管理员权限。而这涉及管理员权限的权力应当被限制,因此则有“一次滥用即永封”的震慑:如果管理员没错、号没被盗就不会有维基人敢限制,这设定是在确保管理员威严(就是你说的那个“威慑力”),不会因为这个限制让管理员地位下降,毕竟这里管理员不是公务员。
这是在站长*之下、系统性的差异权力相互制约,而非文革般混乱的同权互相监督。(*:没办法,虚拟机控制不了实体机,在这站内就不可能通过系统制约站长,只能“民意”……是不是点到了什么?喜欢无脑刷一波民意而不喜欢建设制度真是天性)
我从一开始就是这么层层相扣地考虑,发的话题都在给下个话题作准备。
你只会天真地想一级压一级,随口提的“监管管理员”没法被管理员制约,而最高级站长又不能全天候在线,即你这体系有每天8小时漏洞(所以我隔壁提8小时)。只要还以为权力者只有更强的权力者才能约束,就度不了我的腹。你说的“拿着用户当盾牌”让我笑了,这思路……简直回到了我帮人补习政治课的时代。还有什么想法就开新贴讨论吧,这东西讨论不完。
我的建议:跟二次元无关的三次元条目建立分站 跟二次元有关的三次元条目保持原样
如果你不让我知道你反感,将来还会继续有事@你,持续加重你的反感,而且到最后我也不知道——通过拒绝交流来表达“拒绝交流”,这自相矛盾:表达本身就需要“交流”。我早与sai私下聊过黑名单系统,楼上的回复也包含了给sai看看的考虑:黑名单能让bgm变好?倒是强化了自私(让bgm变成坚壁清野的单机版)与自负(自以为不交流就能看清别人和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想法),能有效持续增加误解和社区矛盾,鲜活的例子就在这里。
从你提到起就不再@你了,而此帖后我也不会直接回复你而是通过编辑本层方式回复,显然你无法得知我是否回复,但这就是你期望的效果。顺带一提我早就通过这种方式回复土鸡和大笨淡了,这俩到现在没回大概没看到吧。不用转达,相信土鸡能看到我这条。
别说你还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