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21-4-6 20:15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在M的路上渐行渐远的我到底该怎么办? ... ... ... ... ...)
去b吧逛了一圈,本来想看吧友互撕,结果发现不少人谴责男主的行为是诱拐行为。
我简单的查了一下,tc法律大概是收留未成年人过夜不违法,但是造成伤害、拘禁、贩卖构成违法。
#2 - 2021-4-6 20:16
(在M的路上渐行渐远的我到底该怎么办? ... ... ... ... ...)
没系统的学过法律,bgmer们有对法律了解的可以给我普及一下吗?(bgm93)
#2-1 - 2021-4-6 20:18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我估计以后我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遇到离家出走的小孩子也会收留吧,不要因为这就让我走向犯罪啊(bgm93)
#2-2 - 2021-4-7 16:14
傀誌Cɹaitɕ
删除了回复
#3 - 2021-4-6 20:20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删除了回复
#3-1 - 2021-4-6 20:24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关键是看到部分评论之后我感觉我被定义成了法盲(bgm93)
#3-2 - 2021-4-6 20:44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关键是看到部分评论之后我感觉我被定义成了法盲
应该说大部分人都是法盲吧
#3-3 - 2021-4-6 20:44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关键是看到部分评论之后我感觉我被定义成了法盲
来个链接看看
#3-4 - 2021-4-6 20:47
#3-5 - 2021-4-6 20:49
#3-6 - 2021-4-7 13:52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http://tieba.baidu.com/p/7289951 ... 8BED250C76454E3A1C5
其实贴链接的时候贴到?以前就行了,“?”和之后的都没用的。
#3-7 - 2021-4-13 09:15
Kurenai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其实贴链接的时候贴到?以前就行了,“?”和之后的都没用的。
有用,可以泄露个人隐私(
#4 - 2021-4-6 20:49
(在M的路上渐行渐远的我到底该怎么办? ... ... ... ... ...)
#5 - 2021-4-6 20:52
日本刑法第 224 条的诱拐未成年人罪,是说明未成年人本人身体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同时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权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在没有得到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便未成年人自己同意,但是对监护权造成损害的话,诱拐未成年人的罪名也会成立,这个罪名成立是需要主观故意行为,也就是犯罪者已经知道对方是未成年人。即便是未成年少女希望你能收留她,也要拒绝。
19年日本就有一个奇葩的案例,一个人收留两个女孩不但没有任何非分行为,而且包吃包住还要给她们安排就业,之后上了法庭女孩不断为他辩解也没用,依旧构成诱拐未成年人罪
#5-1 - 2021-4-6 20:59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日本法律比较奇葩(bgm38)
至少在中国肯定是没犯罪的
#5-2 - 2021-4-7 07:37
rock1995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日本法律比较奇葩
至少在中国肯定是没犯罪的
也不能说这奇葩……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一种很麻烦的东西,因为你不能真要求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只砸到监护人身上。那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多大程度上委托到监护人身上某种意义上都是讲的通的
#5-3 - 2021-4-7 11:04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rock1995 说: 也不能说这奇葩……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一种很麻烦的东西,因为你不能真要求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只砸到监护人身上。那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多大程度上委托到监护人身上某种意义上都是讲的通的
是,责任只砸到监护人身上
所以#9的案例中,那个社长有什么问题呢?
JK没有任何法益受损的话,为什么要追究收留人的责任呢?
君不见那个案例都被大家当成笑话传了,还是中国法律比较合理。
#5-4 - 2021-4-7 11:38
rock1995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是,责任只砸到监护人身上
所以#9的案例中,那个社长有什么问题呢?
JK没有任何法益受损的话,为什么要追究收留人的责任呢?
君不见那个案例都被大家当成笑话传了,还是中国法律比较合理。
你没有理解为什么说未成年人不具备责任能力。这个社长或许是没做什么。但是如果是社长存心操纵未成年人,让她们说嫌疑人什么都没做,那怎么讲?反过来说,即使是在中国,如果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让孩子做假证说嫌疑人做了什么,那又怎么讲?这部分上日本的这条法律比中国的可执行性好,所以我说它不奇葩。
#5-5 - 2021-4-7 12:24
xqlsrj
rock1995 说: 也不能说这奇葩……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一种很麻烦的东西,因为你不能真要求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只砸到监护人身上。那么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多大程度上委托到监护人身上某种意义上都是讲的通的
这些法律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维护监护人的监护权
#5-6 - 2021-4-7 12:40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rock1995 说: 你没有理解为什么说未成年人不具备责任能力。这个社长或许是没做什么。但是如果是社长存心操纵未成年人,让她们说嫌疑人什么都没做,那怎么讲?反过来说,即使是在中国,如果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让孩子做假证说嫌疑人...
一、凡事要讲求证据,疑罪从无。别小看证据。
二、未成年人大部分不是不具备行为能力能力,而是限制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为自己的法律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如果未成年人连纯获益的行为也不能做出,那未免就显得保护过度了。
回到这个案子,依日本的这个法条,保护了什么法益?我认为什么都没有,只是保护了一种虚无缥缈的可能性而已,却失去了更为广泛层面的公平与正义。这就是我说它奇葩的原因。
#5-7 - 2021-4-7 12:45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此条法律的保护范围过大。就连文义解释都不通。
#5-8 - 2021-4-7 12:58
rock1995
xqlsrj 说: 这些法律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维护监护人的监护权
不管他保护谁的权利,可执行性不足的法律会损坏法律的权威。
#5-9 - 2021-4-7 13:01
rock1995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一、凡事要讲求证据,疑罪从无。别小看证据。
二、未成年人大部分不是不具备行为能力能力,而是限制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为自己的法律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如果未成年人连纯获益的行为也不能做出,那未免就...
这类案例上取证难度跟老人倒了扶不扶根本就是一类。不能保证取证,还要放这么一条法律,造成的是法律上的漏洞。
#5-10 - 2021-4-7 13:20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rock1995 说: 这类案例上取证难度跟老人倒了扶不扶根本就是一类。不能保证取证,还要放这么一条法律,造成的是法律上的漏洞。
你也太小看取证了。不同于老人摔倒的偶然性,收留人与未成年人之间长期接触,接触必留痕。若是有侵害,那取证不要太容易。唯一有点麻烦的是性侵,不过这一点在哪个国家都是一样的。
#5-11 - 2021-4-7 13:39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rock1995 说: 不管他保护谁的权利,可执行性不足的法律会损坏法律的权威。
如果没有实际损害就定罪的话,同样违反法律制定定分止争的初衷,违反公平正义等法律原则,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
#5-12 - 2021-4-7 16:10
olo9o3l1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一、凡事要讲求证据,疑罪从无。别小看证据。
二、未成年人大部分不是不具备行为能力能力,而是限制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为自己的法律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如果未成年人连纯获益的行为也不能做出,那未免就...
这个法条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的监护权。
而且面对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我实在是想不出任何除了“我喝多了,脑子想不明白”以外的理由,把对方带回家而不是报警。

至于我的观点则在#11:这就是条脑残法条,但也没什么办法。
#5-13 - 2021-4-7 17:58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妹抖魔理沙 说: 这个法条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的监护权。
而且面对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我实在是想不出任何除了“我喝多了,脑子想不明白”以外的理由,把对方带回家而不是报警。

至于我的观点则在#11:这就是条脑残...
是的,但是监护权设立的目的也是保护被监护人的权利,从目的解释来说是讲不通的。为了保护监护权而保护监护权是行不通的。
#5-14 - 2021-4-7 22:05
xqlsrj
rock1995 说: 不管他保护谁的权利,可执行性不足的法律会损坏法律的权威。
为了可执行性也不能死板化,这种跟懒政没区别。指望用简单的规则约束人类,本身就很可笑
#5-15 - 2021-4-9 11:26
pomn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如果没有实际损害就定罪的话,同样违反法律制定定分止争的初衷,违反公平正义等法律原则,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
对于高犯罪风险的行为,法律往往也会强制限制。中国治安处罚法规定任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违法行为的故意性,只要其有随身携带的行为事实,就算是无意识的行为,都将以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进行处罚。拾枪不上缴也是非法持有枪支罪,因为持枪娱乐和持枪犯罪并不互斥,即使能够证明持枪目的是为了娱乐,也不能排除将枪支用于实施未然之罪的可能性。

在日本主动收留未成年少女后有非分行为的概率非常高,NHK专门拍过一个纪录片“失踪的三万人”来反映这一现象。而且日本有非常完善的体系用以照看解决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甚至有NPO组织主动在网上联系发布“离家出走”相关内容的用户来防范于未然。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会选择报警处理,统计上来说主动收留未成年人几乎就可以和有后续犯罪行为画上等号,法律有足够的理由禁止这种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诱拐未成年人罪中的“对监护权造成损害”通常与“监护人报警”这一行为绑定,那个特殊案例也是监护人报警造成的。当然如果子女失踪监护人都不报警,儿童相谈所也会强制剥夺其监护权。

实际中国法律中也有相似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国情不同,法律侧重点也不同。
#5-16 - 2021-4-9 11:27
pomn
关于此罪还有更奇葩的案例。一名26岁女性与一名16岁男性相恋并收留他在自己家,家长报警之后这名女性被以诱拐未成年人罪逮捕,不过估计是不会定罪。
#5-17 - 2021-4-13 09:42
Kurenai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如果没有实际损害就定罪的话,同样违反法律制定定分止争的初衷,违反公平正义等法律原则,也会损害法律的权威。
就说怎么样算是侵害。如果没有侵害就可以了吗
#5-18 - 2021-4-14 19:55
橘枳橼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一、凡事要讲求证据,疑罪从无。别小看证据。
二、未成年人大部分不是不具备行为能力能力,而是限制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为自己的法律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如果未成年人连纯获益的行为也不能做出,那未免就...
高空抛物是从有啊……
从有,还是从无,这是个问题(
#5-19 - 2021-4-14 20:24
橘枳橼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一、凡事要讲求证据,疑罪从无。别小看证据。
二、未成年人大部分不是不具备行为能力能力,而是限制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指的是为自己的法律行为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如果未成年人连纯获益的行为也不能做出,那未免就...
其实从决策论(或者博弈论纳什均衡?这两个其实差得不远)角度似乎也可以解释
少女面临两个选项:留在家中,或者离家出走
在第二个选项中,有三个机会:没有遇到收留的人,遇到好意人,遇到恶意人
先卡到这里,好心人的存在助长了离家出走的期望回报,在遇到恶意人概率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总体离家出走量,从而间接地增加了遇到恶意人的绝对数量。

一颗引证的决策树(Web 应用),具体数值随便填的(
#5-20 - 2021-4-14 20:38
橘枳橼
rock1995 说: 你没有理解为什么说未成年人不具备责任能力。这个社长或许是没做什么。但是如果是社长存心操纵未成年人,让她们说嫌疑人什么都没做,那怎么讲?反过来说,即使是在中国,如果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让孩子做假证说嫌疑人...
成年与未成年不应是一刀切的。在特定的年龄将一些的权利一点点归还到未成年人身上,才是正当的。你总不能指望某天(指按户籍登记的18岁生日那天)突然赋予他们所有应有的权利,而他们突然能够正确行使吧(
#5-21 - 2022-10-23 13:35
realpg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日本法律比较奇葩
至少在中国肯定是没犯罪的
如果从法律研讨的角度来说,日本的这个法律不奇葩,是正常的。
因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们自己的主观意愿并不一定是可靠正确的。
#6 - 2021-4-6 21:17
我们观众作为中国公民,还是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来算。那么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不会有问题。
下面是机械翻法条,没有案例经验。
按《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只看法条,应该被认为与其智力相适。年龄也已满14周岁。
如果16岁的少女能有片中女主那样的言行,再考虑男主动机,那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实在父母有异议,也许可以找好心人弄一份收入证明来应付,那么男主也不会被女孩原来的监护人讹诈。至于舆论影响……只能说,他们你情我愿,女主也没收到伤害,而你们非要把男主弄进去算个什么东西

即使发生性关系。
按《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女主是高中生,年满16岁,也不见得能把男主弄进去。
#6-1 - 2021-4-14 20:48
橘枳橼
再按《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终止
根据女方经历,以一路进行家政服务(应该会有…… 让女主顺便打扫屋子…… 的吧……)作为生活来源的,未尝不能算?至少这个主张感觉可以拖着打一年官司。
#7 - 2021-4-7 06:17
(是萌豚哒❗)
水群的时候看到一张图,贴上来,真实性存疑
#7-1 - 2021-4-7 12:44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在日本是真的
#7-2 - 2021-7-31 19:28
犹在水一方
逮捕容疑は10日ごろ、ツイッターに家出願望の内容を投稿した埼玉県内の高校3年の女子生徒(18)に「うちにくる?」

其实并不一样,截图这个是主动把人请到自己家的
#8 - 2021-4-7 08:34
我记得就算是双方自愿,只要是未成年就构成强奸罪
#8-1 - 2021-4-7 12:43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中国是14,日本不知道。
#8-2 - 2021-4-8 20:57
木ノ幡みら🍭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中国是14,日本不知道。
如果只看同意年龄的话,日本是13
#8-3 - 2021-4-14 20:29
橘枳橼
五島潤✨ 说: 如果只看同意年龄的话,日本是13
那其实…… 挺离谱的?
双方自愿,就地草了可以,带回家接纳留宿不行…… ?
#8-4 - 2021-4-21 13:18
超级葵花鹦鹉
Εκκολαπτήριο 说: 那其实…… 挺离谱的?
双方自愿,就地草了可以,带回家接纳留宿不行…… ?
哈哈哈,看到就地笑了
#8-5 - 2021-5-16 15:05
qqppfan
Εκκολαπτήριο 说: 那其实…… 挺离谱的?
双方自愿,就地草了可以,带回家接纳留宿不行…… ?
带回家了就还涉及人身自由,另外留宿不通知家长
#9 - 2021-4-7 09:44
之前有个房地产老板收留俩jk,没做什么,好吃好喝招待,不过让她们好好读书培养成才,以后入职他公司。
然后被逮捕了。
应该是只要是未成年监护人不知情,无论是否自愿都是违法的
#9-1 - 2021-4-21 12:24
娇尸
这种情况也不好说有没有洗脑营销之类的吧,所以还是得通知警察靠谱,收留在家在哪都肯定不行
#9-2 - 2021-4-21 13:07
白银昴星
娇尸 说: 这种情况也不好说有没有洗脑营销之类的吧,所以还是得通知警察靠谱,收留在家在哪都肯定不行
是的,就是因为很难判断是不是洗脑(毕竟未成年人本来就是处于世界观形成阶段),所以即便未成年人同意了也不行。
不过33楼提到,这罪名是亲告罪,要监护人去诉讼,如果监护人在这里放弃了维护自己的监护权,那也不会被公诉。
#9-3 - 2021-4-21 18:05
娇尸
白银昴星 说: 是的,就是因为很难判断是不是洗脑(毕竟未成年人本来就是处于世界观形成阶段),所以即便未成年人同意了也不行。
不过33楼提到,这罪名是亲告罪,要监护人去诉讼,如果监护人在这里放弃了维护自己的监护权,那也...
既然能这样那还是比较完善的。
#10 - 2021-4-7 11:42
(今天又是替博士背锅的一天……)
撕个锤子撕
#11 - 2021-4-7 14:10
(人是韭菜,不是目的。)
这事在日本就是诱拐未成年人。因为日本只要没有得到监护人同意,即便未成年人自己同意,也是对监护权的侵犯,当然算诱拐未成年人。

虽然我认为这种立法完全就是把未成年人和狗放在了一个等级。不过考虑到我大日本自有国情在此,我倒也可以理解。
#12 - 2021-4-7 14:32
不知道有啥好撕的。在虚拟世界讨论现实讨论三观真是迷惑行为
#12-1 - 2021-4-7 16:59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但是他们却说作品有个现实的背景……
早知道直接设定成异世界就没那么多事了
#12-2 - 2021-4-8 11:13
olo9o3l1
然而这个帖子是在讨论法律。
#13 - 2021-4-7 16:11
(坂を上り続けて。)
我今早在b吧也看见因为这个番而在那撕个没完的帖子,很是热闹(bgm38)
#13-1 - 2021-4-7 16:58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结果我在b吧和b站帮男主洗,结果都被删帖了
#13-2 - 2021-4-7 22:58
神智を砕く魔女の鉄槌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结果我在b吧和b站帮男主洗,结果都被删帖了
竟然是在b站撕……这种相对比较浅层的东西罗翔应该有讲吧,怎么撕起来的……
#14 - 2021-4-7 16:59
这就是一种家长主义的立法吧,很难说谁好谁坏。考虑到国情,我个人还是比较支持这种立法的。
#15 - 2021-4-7 17:20
(明天会更好)
看过小说,好像男主提了自己是在犯罪所以没让警察知道
#16 - 2021-4-7 19:05
像前面有人提到的 女主高中生满16岁的话还算未成年吗?

另外 如果算未成年人 根据第一集的内容推测(非原作党) 女主的父母可能作为监护人是失职的(比如虐待) 如果这是真的 理解为向男主(外人)寻求帮助 所以不可能寻求监护人同意 是不是可以脱罪
#17 - 2021-4-7 19:52
所以说什么jcjk在二次元YY一下得了,现实里离她们远点,不要怕对不起自己良心,不然倒霉的就是你
#17-1 - 2021-4-7 20:40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实话我有些时候挺心软的,看到未成年人流浪的话我真就有可能脑子一热就带回家了。之前有次我看到有乞讨的人,当时没给零钱,但是过了一会儿越想良心就越过不去,就折回去了……(bgm38)
#17-2 - 2021-4-7 21:25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说实话我有些时候挺心软的,看到未成年人流浪的话我真就有可能脑子一热就带回家了。之前有次我看到有乞讨的人,当时没给零钱,但是过了一会儿越想良心就越过不去,就折回去了……
建议跟踪一会儿,假的多,真的少
#17-3 - 2021-4-7 21:38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建议跟踪一会儿,假的多,真的少
其实是真是假我觉得也无所谓了,毕竟我感觉我更多的目的是让自己的心里说的过去。我感觉我自己挺伪善的。
不过我一高中同学就被假乞丐骗过,还上了当地的电视台(bgm38)
#17-4 - 2021-4-7 21:40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其实是真是假我觉得也无所谓了,毕竟我感觉我更多的目的是让自己的心里说的过去。我感觉我自己挺伪善的。
不过我一高中同学就被假乞丐骗过,还上了当地的电视台
那你可以尝试自我说服一下
#17-5 - 2021-4-7 21:43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狂犬榨汁姬艾莉丝 说: 那你可以尝试自我说服一下
主要是那种感觉真就……就是不帮的话心里一直惦记着。就感觉心里不舒服
#17-6 - 2021-4-7 22:29
[已注销]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说实话我有些时候挺心软的,看到未成年人流浪的话我真就有可能脑子一热就带回家了。之前有次我看到有乞讨的人,当时没给零钱,但是过了一会儿越想良心就越过不去,就折回去了……
做人学会犬儒一点,就算她在你面前饿死,死外边,也不要搭理她,最多报个警
#17-7 - 2021-4-21 01:12
红炉点雪
Lantrancy 说: 做人学会犬儒一点,就算她在你面前饿死,死外边,也不要搭理她,最多报个警
这年头善良的人不多了,遇到一个就夸夸他不要劝人变“现实”。。。
#18 - 2021-4-7 21:38
(脚冷)
首页评分帖的一股清流,支持楼主(bgm38)

看这番就图一乐……主要想看这种设定下的男女主互动
要太写实了还看什么二次元,直接去看纪实文学不就好了吗
#18-1 - 2021-4-7 21:41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主要是我感觉这两天撕的,撕女主也就罢了,连男主都撕……再加上我感觉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和男主挺像的……
#18-2 - 2021-4-7 21:43
uks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主要是我感觉这两天撕的,撕女主也就罢了,连男主都撕……再加上我感觉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和男主挺像的……
这些人还是吃饱了撑的(bgm38)
#19 - 2021-4-8 08:31
(想看一点喜闻乐见的东西)
太过现实的问题还是让更严肃的载体来呈现吧,还有日本的有些东西看看就好,也就图一乐
#20 - 2021-4-8 11:23
不是,你们都忘记打110报警吗,这时候不应该是人民警察出面吗
#21 - 2021-4-8 14:07
问题是男主啥也没对她做啊,收留过夜,包吃包住,只是让女主做做家务。
而且女主是16岁吧,女主是自愿发生关系,在我国不构成犯罪,同时女主也是自愿
和男主回家,按道理也不构成犯罪。以上都是我猜的,具体怎么判我也不清楚。
#21-1 - 2021-4-8 14:34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但是按照日本法律好像是属于犯罪
#21-2 - 2021-4-12 12:12
AWSL
在日本,未经监护人同意即视为诱拐,日本法律这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我是真的非常赞同的
你说的“自愿”,真觉得未成年有自我意志下的自愿吗?“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句话说得真好,给你1亿rmb换你一个肾很多人绝对会同意。在这里你真有自我意识吗?强者(财力上的强者)通过金钱可以任意剥削比他弱的人,将其吸干殆尽。同样,权力、体力上的强者也能通过各种方式剥削弱者。连成年人都如此了,更何况心智未成熟未成年的人呢?相比成年人之间的交易,成年人可以轻松通过各种低成本手段剥削未成年人(即便我们从最功利的角度来看:收容离家出走少女回家发生性关系,做爱的次数你换算成做大保健要花掉多少钱?而收容少女的人只需要家里腾出点空间给点饭就行了,这是不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剥削?像男主这样让女主做家务的,换算成请保姆要多少钱?这是不是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剥削?)

连成年人都没有彻底的自我意志,那么法律就至少需要无条件地保护未成年人,所以法律需要一刀切,至少需要对做出这些行为的成年人惩罚
#21-3 - 2021-4-21 18:13
娇尸
上井葉心 说: 在日本,未经监护人同意即视为诱拐,日本法律这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我是真的非常赞同的
你说的“自愿”,真觉得未成年有自我意志下的自愿吗?“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这句话说得真好,给你...
非常赞同了,许多事连成年人都无法保证是否被诱导蛊惑,就算年龄刚好达到合法了,有些行为情况会违背道德的还是会被指责
#22 - 2021-4-8 16:50
(意识形态的水很深 你把握不住)
张三法学案例+1
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bgm38)
#23 - 2021-4-8 22:10
(…………)
这个问题 现实中遇见只能说“速やかに通報してください” 警察来了没你什么事
出现在虚构作品中 则应该首先反思是什么观众塑造了这样扭曲的市场 而不是去谴责连自我概念都没有的角色
#23-1 - 2021-4-21 01:13
红炉点雪
日本人都没反思你先开始反思了,爆孝如雷
#23-2 - 2021-4-21 06:35
名字普通
红炉点雪 说: 日本人都没反思你先开始反思了,爆孝如雷
乐了 细说反思
我路过还不能指指点点了 他们听不听关我屁事
哦 你说日本人没反思 你倒是给个证据证明每个日本国籍的人就一点反思都没
上来就觉得外国人清清白白 爆孝如雷了
#23-3 - 2021-4-21 09:51
红炉点雪
福田朗 说: 乐了 细说反思
我路过还不能指指点点了 他们听不听关我屁事
哦 你说日本人没反思 你倒是给个证据证明每个日本国籍的人就一点反思都没
上来就觉得外国人清清白白 爆孝如雷了
出现在虚构作品中 则应该首先反思是什么观众塑造了这样扭曲的市场
难道不是日本好这口并且为原作&衍生品付费的宅宅们塑造了这种市场?退一万步讲剃须的写作本意是让社会关心神代少女的现象,那也该立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媒体反思,宁在华语用户为主的本论坛用中文简体打出来的字是想让谁反思?
我路过还不能指指点点了
我路过还不能对你的一言不合就反思 指指点点了?
哦 你说日本人没反思
如前论证只有喜欢该作品的人需要反思,那大概是我说错了,霓虹正义的付费用户想必和高尚的层主一样对这种题材不屑一顾,对这种现象早已进行过深刻的反思,只是出于找乐子&社会观察&体察底层民情 等目的才看的,斯巴拉西
上来就觉得外国人清清白白
层主尝试反唇相讥于是开始凭空为对方捏造立场,殊不知认为不管日本反不反思现在是中国人反思时间的正是他自己
#23-4 - 2021-4-27 23:53
名字普通
难道不是日本好这口并且为原作&衍生品付费的宅宅们塑造了这种市场?退一万步讲剃须的写作本意是让社会关心神代少女的现象,那也该立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媒体反思,宁在华语用户为主的本论坛用中文简体打出来的字是想让谁反思?
那确实是日本好这口并且为原作&衍生品付费的宅宅们反思 ,怎么了?退一万步讲也是让社会关心神代少女的现象,那也该立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媒体反思,宁是想让华语用户反思吗?上来就以为我强迫华语用户反思,是不是你该反思?
我再退一步,难道我就不能去日语揭示板匿名对线对完了回来说一句?怎么还不让人用双语的?
我路过还不能对你的一言不合就反思 指指点点了?
我路过还不能对你的一言不合就反思 指指点点了?完全原话奉还,是你以为我在让华语论坛用户反思,每次还非得声明我使用过日语去跟日本人对线过?
如前论证只有喜欢该作品的人需要反思,那大概是我说错了,霓虹正义的付费用户想必和高尚的层主一样对这种题材不屑一顾,对这种现象早已进行过深刻的反思,只是出于找乐子&社会观察&体察底层民情 等目的才看的,斯巴拉西
我最恶心的就是付费用户 怎么了?付费用户是私有制下最邪恶的部分
我最开心的就是找乐子来看 又怎么了?深刻反思难道我要去做个公证?
难道这很矛盾?难道你就非得以为别人站在高地居高临下?难道日常使用的词汇就非得十分简单?那确实十分素晴らしい
层主尝试反唇相讥于是开始凭空为对方捏造立场,殊不知认为不管日本反不反思现在是中国人反思时间的正是他自己
您尝试反唇相讥于是开始凭空为对方捏造立场,殊不知认为不管日本反不反思现在强迫中国人反思的正是您自己(以及最后一句话是病句 你再看看句子结构)

您能否扪心自问一下,为什么你一看到这句话就以为是在让你自己反思?是不是你心里有鬼?
最后奉劝一句 观点相同还能吵起来我是很奇怪的 就不能一开始和气一些么?
华语论坛发句话就得强迫别人反思,你这给谁下命令呢?
#23-5 - 2021-4-28 01:28
红炉点雪
福田朗 说: 那确实是日本好这口并且为原作&衍生品付费的宅宅们反思 ,怎么了?退一万步讲也是让社会关心神代少女的现象,那也该立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媒体反思,宁是想让华语用户反思吗?上来就以为我强迫华语用户反思...
让我们回到最开始
出现在虚构作品中 则应该首先反思是什么观众塑造了这样扭曲的市场 而不是去谴责连自我概念都没有的角色
#23-6 - 2021-4-28 16:48
名字普通
红炉点雪 说: 让我们回到最开始 出现在虚构作品中 则应该首先反思是什么观众塑造了这样扭曲的市场 而不是去谴责连自我概念都没有的角色
那么您是如何将最开始的这句话擅自加上华语使用人群的主语呢?
#24 - 2021-4-9 01:42
(白毛控)
原来真的是犯罪啊,感谢科普。
#25 - 2021-4-9 09:22
(家に帰るまでが遠足です)
#26 - 2021-4-9 14:51
(₍₍ (̨̡ ‾᷄ᗣ‾᷅ )̧̢ ₎₎)
剃须作者明确表示男主的行为属于犯罪
#27 - 2021-4-12 11:58
(AWSL)
路过说一下,在日本,男主行为是彻底的犯罪
#27-1 - 2021-4-12 13:10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这个我知道,在tc呢?
#27-2 - 2021-4-12 13:47
AWSL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这个我知道,在tc呢?
我人在日本,我不知道啊。。。。
#27-3 - 2021-4-12 13:50
AWSL
栗悟饭和龟波功(二世) 说: 这个我知道,在tc呢?
查了下,在国内也算犯法
不过在国内这方面似乎查的根本不严,就算收留了警察似乎也不会处理的样子
#28 - 2021-4-12 13:50
(AWSL)
删除了回复
#29 - 2021-4-12 17:04
(啦啦啦……)
国内外法律都不一样,不具有可比性
#30 - 2021-4-12 19:47
(乐子人:诸君,我喜欢战争)
在日本未获得监护人同意的即为犯罪
可参考:伊藤仁士、阪上裕明
女孩因家庭暴力出走,受“好心人”收容、收养。
结局女孩回家继续受家庭暴力之苦,“好心人”依法被判最高7年有期徒刑
这条法律必然不可能去除,因为这样绝对会滋生钻空子的人。日本上个世纪犯罪五花八门,我们中国现在很多是日本当年玩剩的,不要小看日本人的犯罪潜力
很明显这种情况是法律的铁拳打到了“好心人”身上,而家暴者依旧悠然自得

在中国你敢让陌生女孩进门?不说盗窃,进门直接脱衣服仙人跳根本逃不掉,或者性侵拐卖百口莫辩
#31 - 2021-4-13 09:32
这就是所谓的矫枉必须过正吧,话说既然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动画还能活着,不会被贴上宣扬犯罪的标签吗
#32 - 2021-4-13 10:38
《暮蟬鳴泣時》的沙都子(先不論牽腸掛肚)的兒童受虐一段故事,就是日本法律規定所造成的:除非由政府社服相關部門出手,否則她的朋友或老師,即使覺得有可能處於受虐的環境,只要監護人不同意,那麼任何人都不能把她帶走。
#32-1 - 2021-5-16 15:11
qqppfan
与其说是法律规定问题,不如说是政府社服相關部門的问题
#33 - 2021-4-14 01:26
在日法学部生,闲着没事来科普一下
上面有人提到了「刑法」第33章224条,只看第224条是不行的。在同章末尾的第229条有规定第224条的罪是亲告罪。也就是说,如果当事者或其监护人不提起诉讼的话,是没有办法对男主提起公诉的。像是动画里这女主的监护人根本不管的情况,男主的行为就很难被定罪。
(未成年者略取及び誘拐)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未成年者を略取し、又は誘拐した者は、三月以上七年以下の懲役に処する。
(親告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の罪及び同条の罪を幇助する目的で犯した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項の罪並びにこれらの罪の未遂罪は、告訴がなければ公訴を提起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再进一步说,男主的行为是否满足第224条的构成要件又是另外一个问题。收留女主这个行为是否能被认为是「略取、誘拐」还要看法官的判断。

刑法不是我的专攻,如果有什么错了的话请大佬指出
#34 - 2021-4-14 11:36
(只是一个看动画片的)
犯法,日本有人这样做被抓了
#35 - 2021-5-1 10:21
所以我感觉最后变成男主蹲号子的悲剧也是一个好结局(逃
#36 - 2021-5-17 10:25
主观上分清善意、恶意
#37 - 2021-5-17 10:31
(原理死者)
犯法,但法律肯定不够合理。

成为父母不需要什么条件,任何垃圾都能成为。但法律十分保护这样的监护人。

然后断绝父母关系的裁决十分稀少,邪恶的监护人会持续压迫人到成年岁,相当的不合理。
#38 - 2021-5-17 18:59
在同一个房间里就不太合适了
#39 - 2021-5-18 14:52
在本朝不违法
但神奇的11区法律保护的是监护权此种人身依附关系本身,而不是被监护人。
只要未经监护人同意,不管被监护人态度如何,个人收留被监护人都违法,哪怕监护人威胁到被监护人的权益,不适合继续履责。
只能说11区果然是封建国家,这种给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背书的古代法律还能留到今天。
#40 - 2022-5-26 22:07
(對立面的幸運)
资瓷楼主